显性教学与隐性教学结合的大学英语语法教学任务设计
2015-03-21徐捷
文教资料 2015年15期
徐 捷
(乐山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四川 乐山 614004)
隐性教学和显性教学是语法教学的两个主要类型。显性语法教学(explicit teachingmethod)注重教师对语言的形式和规则的讲解和阐述;隐性语法教学 (implicit teaching method)是强调语言情景化的运用,避免教师直接传授语法规则的一种教学方式。Ellis(2004)认为在典型的显性语法教学中,由于语法翻译法的影响,因此多采用演绎法(deductive),即教师首先在课堂上对语法规则进行介绍和讲解,再设计相应的练习以便学生熟悉和运用。隐性语法教学常采取归纳法(inductive),即教师提供给学生包含语法知识点的资料,引导学生发现和掌握语法规则;或是在不解释语法知识的情况下,要求学生记住语言点,然后在听说读写等实践中加以应用,强调交际式教学方式。
一、显性教学与隐性教学之争
隐性和显性语法之争基本在于两点,首先,隐性和显性之争是形式与意义之争。以语法翻译法为代表的教学理论强调语言的形式;而以交际法为代表的教学法认为,由于语言应用的主要目的是交际,那么注意的重心就应该是语言的意义,因此应该由显性注意负责语言的形式,隐性注意负责语言的意义。其次,隐性和显性之争是流利性和准确性之争。如果学生过于重视语法的正确性,则必然导致意识监控过滤的加强,从而影响语言产出的速度和流利性;而将重心转移到意义表达,则很可能增强语言的流利性,却会以牺牲语言的准确性为代价。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隐性学习和显性学习不是截然分开的,二者虽然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学习模式,却属于一个连续体相反的两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