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民警职业倦怠的原因及对策
2015-03-19葛爱荣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12期
葛爱荣
葛爱荣/遵义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贵州遵义563000)。
“职业倦怠”是1974年美国临床心理学家弗登伯格在《职业心理学》杂志上首次提出来的一个心理学概念。用来描绘职业中的工作人员因为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压力和工作满意度等问题导致的对本工作的厌倦。[1]而基层公安民警的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风险高、压力大等,导致其成为职业倦怠的高发人群。职业倦怠不仅会影响公安民警自身的身心健康,降低工作积极性等,还会影响警民关系。本文主要对基层公安民警职业倦怠的表现及原因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基层公安民警职业倦怠的表现
1.在工作中的表现。基层公安民警是一个工作职责广、环境不可控、工作量大、工作单调及群众满意度不高的职业。刚入职的基层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很高,也很热爱这份职业。然而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始表现出工作积极性下降、热情降低、责任心减弱、效率降低等,从而导致职业倦怠的产生。
2.在家庭的表现。一方面,因为基层公安民警工作繁忙,不能随时照顾家人,会导致家人的不理解,使之产生家庭矛盾,另一方面,相关研究表明,个体在倦怠状况下,对他人的攻击性行为将加剧,人际摩擦也随之增多。[2]当把工作中不良的情绪带回家中时就会导致争吵,甚至会产生家庭暴力,严重影响家庭生活,从而影响夫妻关系和与孩子的关系,严重的还会导致家庭的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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