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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4-12-03

财会通讯 2014年3期
关键词:所得税法财会人员所得税

卷首语

聚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到来,本期以“汇算清缴”为主题制作专栏,目的是为了帮助纳税人及其财务人员深入认识和准确掌握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及其纳税调整技巧,切实做好2014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新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一直如影相随地存在。其差异是指两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同,其协调则是对两者间差异必须通过适当的操作办法予以调整,使两者尽可能地趋同。诚然,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属于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经济概念,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体现不同的要求。因此,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收益与按照国家税法计算的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故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可能直接以会计收益为依据,而要以所得税法规定对会计收益进行调整后,才能正确地计算出应税收益,因而就产生了调整这一差异的汇算清缴过程。会计处理方法与税务处理方法的差异是汇算清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政策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需要融会贯通财务会计、税收政策、税收法令、公司法和合同法等各种知识,各企业财务人员都希望获得专家和专业人士的帮助。总而言之,如何有效地进行差异调整,减少税款计算与缴纳的差错,预防和化解税收风险成为了广大财会人员的一门必修课。

怎样达到正确计算与缴纳税款、尽量减少税收风险之效呢?无非从两个层面予以解决:一是从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着手。广大财会人员必须尽快更新财务会计制度、所得税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全面提高广大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二是在实际操作上应该正确合理地进行纳税调整。纳税人必须以会计核算为基础,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将会计数据变成可用的所得税数据,然后再计算确认应当缴纳的所得税。

基于此,本期杂志以“聚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策划主题,特邀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撰写相关文章,对二者之间的差异进行深度解析,架起一座协调桥梁,引导读者梳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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