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理念下“教”与“学”新型关系的实践研究
2014-10-21王志伍韩德英
中小学教育 2014年11期
王志伍 韩德英
“教”是“学”的基础,“学”是“教”的升华;“教”离不开“学”,“学”离不开“教”。二者虽然关系紧密,但教学中必须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关键是打造良好的师生关系,师生关系和谐,“教”与“学”的关系也就自然和谐。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从“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出发,重视学生的主体性,对师生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课程理念下的师生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1.新课程理念下的师生关系应当是民主平等、互相尊重的关系。 在这种新型的师生关系里,教师与学生的人格是完全平等的,师生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教师不再是居高临下地教导学生,而是以一个引路人的角色来帮助、点拨学生。教师要毫不犹豫地抛弃师道尊严,要成为学生平等的合作者、谦虚的倾听者、真诚的赏识者、个性张扬的促进者。
2.新课程理念下的师生关系应当是和谐融洽、充满浓郁感情色彩的关系。师生关系和谐融洽,能够使学生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充满自信,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学生的智慧潜能将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教育教学工作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新课程理念下的师生关系应当是互相学习、共同发展的关系。教师应该抱有谦虚的态度,做学生学习的合作者、促进者,要注重与学生的交流。可以凭借自己的传统经验引导学生,学生也可以凭借自己的敏锐、朝气影响教师;教学不再是教师生硬的灌输,而是师生之间智慧与智慧的启迪、思维与思维的碰撞,是师生之间共同探讨、共同成长、共同走过的一段美好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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