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形势下的检察文化建设
2014-10-21张奇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关键词:新媒体

摘 要 新媒体概念百家争鸣。新媒体具有开放性、即时性、多向性特征。调查数据分析显示:我市检察系统新媒体“一站两微”建设落后于先进城市。结论一:互联网基础网站建设严重滞后;结论二:微信、微博建设亟待发展。我市检察文化把握“后发优势”建议“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站出来”。(1)完善检察院互联网官方网站建设;(2)重点建设新闻客户端窗口;(3)开发手机app软件平台,建设“手掌上的检察院”。第二步:“讲出来”。建立法律业务联系机制、重大案件通报机制、日常工作播报机制;第三步:传能量。形成法律事件评论机制、公益宣传机制。科技强检,扬帆起航。
关键词 新媒体 检察文化 检务公开
作者简介:张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60-02
一、我市检察系统新媒体建设现状
毫无疑问,运用新媒体推动检察事业进步与发展,可谓时之要务,势之所趋,而现实情况又如何呢?笔者选取调查天津“一站两微”建设,即基础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和微博(手机客户端),通过与北京、上海、深圳检察系统新媒体建设比对,拟初步反映我市检察系统新媒体建设基本情况。
(一)基础互联网官方网站建设
调查对象为: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天津市各地区各级检察院。调查时间:2014年8月。调查方法:笔者使用百度搜索引擎输入调查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检索(例如:“北京市xx人民检察院”)。调查结果为: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调查对象各级检察机关全部在互联网开设官方网站,设立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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