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
2014-10-21杜晶李明慧刘秀艳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关键词:制度
杜晶 李明慧 刘秀艳
摘 要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已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新农合”报销比例低且报销程序繁琐,三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四是存在各种各样的违法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一是以大病为主的医疗补偿政策设计存在缺陷,二是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三是相关立法建设滞后,筹资机制的不完善,五是民主监督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六是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完善新农合制度的途径:一是加快立法建设,二是完善筹资方式,三是增强农村基层医疔机构的服务水平,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五是逐步在全社会实现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制度。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 完善
作者简介:杜晶,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李明慧,河北科技大學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刘秀艳,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15-02
一、“新农合”制度实施现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解决当时呼声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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