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评价
2014-09-21李保林杨长汉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4年12期
李保林 杨长汉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 100081)
自麦金农和肖 (1973)提出 “金融抑制论”,金融深化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然而,金融深化的前提是金融自由化,只有消除政府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让市场来决定利率和汇率等价格体系,才能真正实现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1]。按照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2006年底我国就应该对金融业实行全面开放,然而受美国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我国的资本项目一直未敢过度放开,汇率和利率的市场化进展缓慢。随着2013年央行对贷款利率下限的放开及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业务的实施,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步伐逐步加快。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会形成一个在一国的经济和金融生活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基准利率,如英国的Libor和美国的联邦基金利率。作为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和中央银行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场所,货币市场在一国的金融市场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作为金融资产定价基础的基准利率直接决定着一国的金融风险管理水平,同时还能正确反映市场对未来利率变化的综合预期,是经济金融形势的风向标。对于中央银行来说,基准利率是其价格调控的重要工具,通过货币政策影响基准利率,从而引导市场价格。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基准利率的确定有利于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机制、科学合理地定价,优化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引导企业和居民合理地投资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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