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财务核算相关问题研究
2014-09-18张志梅沈正蓉
经济师 2014年7期
张志梅 沈正蓉
摘 要: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学院,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也应当同公办高校一样拥有相同的权利。文章认为,独立学院办学经费的主要成分为自筹资金,因此,其设置标准应该与公办高校一样。同时,政府及税务部门要加大对独立学院的扶持力度,免去他们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积极鼓励其将所得收益用于推动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独立学院 税收优惠 财务管理 筹集资金 运作 投资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7-092-02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新的办学模式,是在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建立在市场运作机制上的一种新办学模式。依托现有的普通高校(母校)和社会力量合办的独立二级学院,自筹资金是其主要经费,与一般的普通院校管理、运用和筹集资金有着很大的不同。
“自收自支,自主办学、自负盈亏”是各独立学院实行的办学体制,因此,各级政府很少有对其进行投资,有的甚至没有投资。独立学院主要通过收取学费补偿教育成本。“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在这种独特的办学条件下,一方面必须保证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必须要强化财务管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尽可能地核算好办学成本,这是当前独立学院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课题和任务。
一、目前我国独立学院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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