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医生和病理医生对胸腺恶性肿瘤切除标本的处理方法和程序
2014-09-09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付浩编译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付浩 编译
中国胸腺瘤协作组 全体成员 审校
中国胸腺瘤协作组成员单位:上海交通大学附属胸科医院:方文涛(胸外科)、谷志涛(胸外科),王常禄(放疗科),张杰(病理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谭黎杰(胸外科);华山医院:庞烈文(胸外科);同济大学附属肺科医院:陈岗(病理科);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傅剑华(胸外科);郑州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李印(胸外科);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沈毅(胸外科);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于振涛(胸外科);四川省肿瘤医院:韩泳涛(胸外科);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闫天生(胸外科);北京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曹登峰(病理科),陈克能(胸外科),付浩(胸外科)(通讯作者:陈克能,E-mail: chenkeneng@bjmu.edu.cn;方文涛,E-mail: vwtfang@hotmail.com)
胸腺恶性肿瘤发病率低,临床病例分散,需要结合多中心经验才能进行良好的研究,但由于在诸多方面没有统一标准,使得研究与研究之间的可比性差。其中外科医生和病理医生对胸腺恶性肿瘤切除标本的处理是统一标准中至关重要的部分。针对目前胸腺瘤的常用手术方式胸骨劈开根治性R0切除术的标本处理作如下规定,包括切除胸腺瘤及周围的受累结构说明如何处理手术切除标本。活检或细胞学标本的处理另文描述[1]。本文首先由国际胸腺肿瘤协作组织(International Thymic Malignacy Interest Group, ITMIG)中病理医生和外科医生组成的小组回顾相关文献形成初步建议[2,3],交扩展组审议提炼后分发给ITMIG成员进讨论,再将ITMIG成员回馈的建议和几个大中心试点的情况进行提炼,最终形成的建议经ITMIG批准并被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