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美审美”观念指导下的钢琴教学探索
2014-08-15杨芳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14期
杨 芳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已贯穿于今天专业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的美好情操、健全人格,以及创造多元音乐文化。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立美、审美控制与体验之中。音乐教学应当是师生共同创造、体验、发现、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达尔克罗兹指出:“一切音乐教育都应当建立在听觉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模仿和数学运算的训练上。”他认为,良好的听觉是接受音乐教育最重要的禀赋。而内在音乐审美需要集中体现了音乐“听觉艺术"的基本特性,并具有音乐教育及立美与审美共同性质与特征。即通过听音——用耳朵和心灵感受音乐;再通过钢琴(演奏)——用声音表现音乐;最后通过音乐立美审美能力——创造和欣赏音乐。因此,音乐钢琴演奏教学不应该仅是触动听觉层面上的技能训练,更应该是让音乐学习成为一个激动心灵的审美体验与感知的过程。然而,很多钢琴演奏的学习者,他们并不重视内在音乐审美标准的把握,或者只是注意对技术层面的训练,而忽视其艺术和更高层面的审美(判美、修美)的关注,以及对演奏的调整与引导。使得在钢琴演奏中缺乏“立美、审美”感知力和控制力。因此,根据音乐审美标准内容与教学学习各环节的特征来研究其与钢琴演奏立美、审美控制的内在关系,有利于开拓表现力,使钢琴演奏者在演奏时具有更好内在控制力与外在适度的表现力,进而提高钢琴演奏者审美追求的高度和深度,从而进入更高层次专业钢琴演奏艺术的表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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