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时代自由知识与作者版权之争
2014-08-15王星龙
传播与版权 2014年3期
□ 吕 强 钟 涛 王星龙
早期的手抄书籍并不是作为社会的主要传播工具而存在的,而是作为社会整体知识的储备被精致保存,珍藏。大约15世纪中期,印刷术被应用于文本复制上,取代了低效率的手抄书,成为大众启蒙的主要传播工具,版权保护被提上了社会讨论的议程。而自由知识(Libre knowledge)是指人们可以自由学习、诠释、应用群体共同智慧的结晶,崇尚大众利益高于一切,鼓励公众免费获得公共知识。①《自由知识》,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自由知識。这显然是与版权保护相矛盾的。时至网络时代,这种矛盾日益尖锐的浮现。
就中国本土,在2011年就发生过50位作家联合发表《三一五讨百度书》指控百度文库涉嫌侵权,联盟作家中不乏贾平凹、刘心武、李承鹏、李银河等著名文人。他们认为百度文库收录了很多作家的著作,在没有取得作家授权的情况下对全体网民免费开放阅读,这严重侵犯了作家们的版权。②《50位作家联手声讨百度文库 声称将凑钱起诉百度》,http://news.sohu.com/20110317/n279856624.shtml.该文章如一颗重磅炸弹,一下子在文化圈炸开了,越来越多的作家开始加入声讨。
一、法理的声讨
法理学界认为,国家在2009年颁布《侵权责任法》,认为网络版权与传统的版权并无二致,只要坚持版权的自动获得原则即可。百度文库作为一个社会商业机构,提供未经授权的作品,且该作品还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应当认定百度文库构成侵权。但笔者更多地从传播学角度去视察。
二、传播学视角的解读
麦奎尔认为,知识是人类社会所共有的,之前书籍是文化的载体,人们通过书籍点燃了求知的渴望,促使了大众启蒙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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