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
2014-05-04何梦琳
商业经济 2014年1期
何梦琳
【摘要】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飞速发展,公积金贷款风险随之产生。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防范贷款风险,在贷款前加强对贷款人偿还能力和信用情况的审查,以防范于未然;在贷款过程中则要求贷款必须有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本人办理,且在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确保不因执行过程中出现纰漏或偏差而产生贷款风险;在贷款后成立专门的科室对逾期贷款进行催缴,而对于超期的逾期贷款,中心将提起诉讼,将贷款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有效遏制了风险,从而保证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B
大庆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15年以来,已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277.93亿元,不仅为13.4万户居民解决了住房问题,更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事业发展,并对大庆市的经济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随着贷款规模逐年加大,贷款风险随之产生。中心为防范贷款风险,分别从贷款前、贷款过程中和贷款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力度,贷款逾期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贷款风险控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贷前对借款人贷款能力进行核查,努力将可能产生的逾期贷款隐患清除
(一)加强对借款人偿还能力的审查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第九条规定:借款人必须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能力。同时在随后的实施细则中规定:本人、配偶与共同还款人的收入以住房公积金归集系统中查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