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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教育”的前提性追问

2014-03-26邓莉高政

中国教师 2014年4期
关键词:私人生活公民教育个体

邓莉+高政

近年来,“公民教育”成为热议话题。其中,教育学界对“公民教育”的探讨颇具特色:有的偏重对西方国家“公民教育”理论及其实践经验的译介,有的偏重对“公民教育”实践路径的探讨。这对推进“公民教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即便如此,研究中的不足依然存在:即缺乏对“公民教育”的前提性追问,也就是为什么要在中国进行“公民教育”。

一、“公民教育”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在中国古代,没有“公民”这一概念,只有“子民”“臣民”,只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就是说,在一国范围内,任何个体的生命都属于君主。新中国成立后,个体与国家的关系彻底改变,人民终于当家做主。改革开放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个体自主性得到极大鼓励。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政治权力将减少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以鼓励个体积极、主动地参与政治生活。可见,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走的是“中国道路”。

“现代化建设”包含四个内容:一是具有独立主体性地位的个体的形成,二是以政治和经济领域分立为核心的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分离,三是个体对政治生活的自觉参与,四是形成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相互制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国社会必然表现出和西方社会类似的特征,于是,“公民教育”这一来自西方的概念必然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二、“公民教育”是现代化、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世界性问题

“公民”一词源于古希腊,并在西方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了现代形式和普遍意义。在现代化进程中,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即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的分离。由于等级制度和特权的存在,个体生活的一切领域都带有政治性,政治领域则是特权阶级(公民)的私事和特殊事务。只有在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等级制度与特权后,个体拥有财产的多少、个体的家庭背景等不过是个体私人生活的差别,这些差别至少在形式上不能影响个体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这样,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就实现了分离。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分离的必然结果是:每个个体在原则上都具有了双重身份,即既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市民,又是政治国家的公民。对每个个体而言,要在这样的基本社会结构下安身立命,就必须充分理解什么是“公民”,并懂得如何做“公民”。

在我们所处的时代,社会结构更加复杂。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历史进程——经济全球化(世界性的普遍交往)。经济全球化带来两个结果:一是科技、文化与经济的全面互动及由此带来的巨大发展;二是现代社会存在的风险时刻可能威胁人类的生存,这样的风险任何个体与民族都难以独立承担。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体活动的时空限制减少,交往对象日益增加,活动形式极大丰富;同时,个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相应扩展。个体不仅是由法律所规定的民族国家范围内的公民,更是承担世界责任的世界公民。

近年来,“全球公民教育”成为热门话题。值得注意的是,“全球公民教育”不是对“公民教育”的扬弃,而应包含在“公民教育”之内,并成为“公民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此,“公民教育”应是“作为全球公民的公民教育”与“作为民族国家成员的公民教育”的结合。

三、中国特有的历史与现实赋予“公民教育”的特殊性

“公民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个体树立公民意识,承担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公民教育”是来自西方的概念,所以西方的“公民教育”是我国进行公民教育的参照对象,当然,在中国谈“公民教育”和进行“公民教育”的实践绝不是简单照搬西方的经验。

在西方,虽然“公民”一词的具体内涵自产生至今有过很大变化,但其核心思想在古希腊时就已确定,即“公民”既意味着以理性的方式承担政治责任和参与政治生活,又意味着一种界限意识,也就是对公私领域的自觉区分。在西方人看来,政治人物的私人生活并不影响他的政治能力,私人生活和政治能力是截然分开的。

而在中国,公私领域的界限不像西方那么分明。具体表现在两个层面。其一,道德追求的层面。中国人提倡“崇公抑私”,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从来都将公共生活的理想——“治国平天下”作为最高理想,个体自身完善与私人生活的幸福——“修身齐家”则是最高理想的基础。其二,道德实践的层面。中国人重私德、轻公德,即更注重个体自身的发展,而不注重公共道德。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有过“狠斗私字一闪念”的历史经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几十年,国家、集体利益被片面强调,人与人高度同质化,政治手段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通用手段,政治生活高于一切,个体的私人生活受到极度挤压,甚至被扭曲。然而,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今天,中国人对私人利益的重视、对私人生活的着迷(例如,全民消费公众人物的私生活并展示自己的私生活)与之前形成鲜明对比,因此,根据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与历史现实。在谈“公民教育”时,首先要突出强调早已融入西方文化的界限意识,即强调公民意识是一种自觉的界限意识,也就是说,在什么范围内属于公共领域,在什么范围内属于私人领域。

虽然“公民教育”是一个世界性话题,但它在中国特殊的语境下必然具有一定独特性,因此,我们在谈论“公民教育”时,既要把握它的一般性内涵,又要研究它在特殊语境下的独特性。毕竟,只有在一般与特殊中权衡,才能真正理解在当代中国为什么要进行“公民教育”。

(作者单位:1.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责任编辑: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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