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总统“间接选举”
2014-03-17朱保林
中学教学参考·语英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制度
朱保林
高中课程标准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第八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讲述了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在教学中,许多学生对此有不解和疑问,还有学生认为美国总统是“直接选举”。本文拟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若想解答这个疑问,首先要理解、区别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所谓直接选举就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的选举方式。间接选举则是经过一个或几个中间环节的选举方式。美国举行总统选举时,选民到指定地点投票,在总统候选人之间做出选择。要注意的是选民投票并非直接选总统,而是选“总统选举人”,再由“总统选举人”代表选民选总统,这就是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所以,课本所说的“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是毫无疑问的。
选举人制度的产生有着现实因素:1787年美国政府由于考虑到当时的交通运输条件和基础设施不完善,很难实行全民直接选举,因而确定了以选举人团方式选举总统的制度。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所以称为间接选举。全国共有选举人票共538张,候选人只要获得一半以上选票即可当选。各州选举人名额的分配是该州在国会所拥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人数相等。这也是体现分权与制衡原则,体现州权平等原则。参议员是每州两名,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众议员则按照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所以人口众多的大州所拥有的选举人名额较多,大州也是总统候选人非常关注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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