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文学文本的教学价值追求
2013-07-13张羚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 2013年12期
张羚
小学高年级教材里,除了实用性文章外,更多的是文学文本,如童话、小说、散文等,它们是教材的主体,其共同点在于,通过塑造形象,表达作者的内心情思。那么此类文本教学价值是什么,又如何实现其教学价值呢?
一、定位:守住语用与审美,便是守住教学价值追求
文学文本的教学内容是极其丰富的,要舍去什么,守住什么,取决于课程价值追求。文学文本具有语用、审美价值,这为大家所认同。反观当下的高年级文学文本的教学中,要么偏重语用教学,要么只重审美体验,主要表现在:不管哪类文学文本,不是成了学习语用的习作“例文”,就是诵读表演“剧本”,还有的地地道道地成了道德“读本”。我以为,文学文本的育人价值,与语用实践价值同样重要,二者不可偏颇,是这类文本的特质所决定的。
坚守语用与审美并重课程价值取向,是文学文本教学的应然选择。实现这一价值追求的关键是,开发文本的核心教学元素。如何开发这样的核心元素呢?下面以人教版六年级上册《老人与海鸥》一课为例:
首先是把握形象。文学文本的核心元素之一就是形象,形象是具有审美价值的。把握《老人与海鸥》一文的形象,须关注文本两个内容:一是老人爱海鸥;二是海鸥念老人。文本详细叙写了老人如何爱海鸥、海鸥又是如何念老人的,两个内容是互相依存的,因此,老人与海鸥,都是文本的主要形象,爱是这两个形象所承载的意义,感人是其传达的审美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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