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法律救助制度新探

2013-02-19秦志强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3年9期
关键词:管理

秦志强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宝山 200444)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但由于家庭困难、意外事件、个体选择等原因,流浪乞讨现象仍有发生,尤其是生活无着的外来流浪乞讨人员居多。及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其人格尊严,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更是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国民幸福指数、圆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经历了收容改造、强制遣送、救助管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9年建国初到60年代的收容阶段。新中国刚成立后,国家就十分重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在全国先后设立了近千所教养院,收容约40万流浪乞讨人员,并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直到60年代改造基本完成。第二阶段是从1982年到2003年的遣送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量务工人员涌入城市,给城市的治理带来了诸多问题。198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以下简称《收容遣送办法》,该办法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强制遣送。2003年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孙志刚事件”,并在社会上掀起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收容遣送办法》一时饱受诟病,遭废除已不可避免。第三阶段是2003年至今的救助管理阶段。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称《救助管理办法》),并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管理
枣前期管理再好,后期管不好,前功尽弃
《水利建设与管理》征订启事
聆听两会
——关注自然资源管理
2020年《水利建设与管理》征稿函
运行管理
管理就是沟通
加强土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如何加强土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解秘眼健康管理
“这下管理创新了!等7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