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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经释例》撰著、版本及学术价值考论

2013-02-15陈功文六安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安徽六安237158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3年5期
关键词:仪礼

陈功文(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系,安徽 六安 237158)

凌廷堪《礼经释例》是其《礼》学研究的代表作,也是清代《仪礼》学研究的杰出之作。清代《仪礼》学研究非常兴盛,内容涉及《仪礼》研究的方方面面。梁启超曾对清代《仪礼》研究之成绩有过概括,他说:“试总评清代礼学之成绩,就专经解释的著作论,《仪礼》算是最大的成功。凌、张、胡、邵四部大著,各走各的路,各做到登峰造极,合起来又能互相为用,这部经总算被他们把所有的工作都做尽了。”[1]其中的“凌”指的就是凌廷堪。凌廷堪的《礼经释例》是《仪礼》释例体方面的登峰造极之作,在《仪礼》研究方面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但历来围绕该书的撰著、版本等方面的研究严重不足,本文主要针对此书的撰著、版本、学术价值等方面进行讨论,以补此方面研究之不足。

1 撰著过程

凌廷堪撰著《礼经释例》,前后五次易稿。张其锦《凌次仲先生年谱》卷一称:“(乾隆)五十二年丁未,先生三十一岁。……是年撰《礼经释例》初稿。”[2]乾隆五十二年丁未是1787年,此年凌廷堪始撰《礼经释例》。凌氏此次撰稿,初取名《礼经释名》,乃仿《尔雅》为之。在撰著的过程中,渐觉《仪礼》非他经可比,认为“其宏纲细目必以例为主,有非训诂名物所能赅者”,并认为:“《仪礼》十七篇,礼之本经也。其节文威仪,委曲繁重。骤阅之如治丝而棼,细绎之皆有经纬可分也;乍睹之如入山而迷,徐历之皆有途径可跻也。是故不得其经纬途径,虽上哲亦苦其难;苟其得之,中材固可以勉而赴焉。经纬途径之谓何?例而已矣。”[3]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想法,凌氏于乾隆壬子年(1792)着手修改《仪礼释名》,他“删芜就简”,仿杜预《春秋释例》,将《礼经释名》定为《礼经释例》。这个过程即为《礼经释例》之初稿。

凌廷堪在撰著《礼经释例》初稿之后,即听说婺源江永撰有《仪礼释例》一书,后又见杭世骏《道古堂集》有《礼例序》,“虑其雷同,辍而弗作者经岁”。[3]240-243后来,凌廷堪“检《四库书存目》,载《仪礼释例》一卷,《提要》云:‘江永撰。是书标目释例,实止《释服》一类,寥寥数页,盖未成之书。’复考杭氏《礼例序》,又似欲合《周礼》、《仪礼》而为之者,且似《大射》为天子礼,《公食大夫》为大夫礼,则于《礼经》尚疏。然则江氏、杭氏皆有志而未之逮也。于是重取旧稿,证以群经,合者取之,离者则置之,信者申之,疑者则阙之,区为八类:曰通例,上下二卷;曰饮食之例,上中下三卷;曰宾客之例,一卷;曰射例,一卷;曰变例,一卷;曰祭例,上下二卷;曰器服之例,上下二卷;曰杂例,一卷:共为卷十三。至于第十一篇,自汉以来,说者虽多,由不明尊卑之旨,故罕得经意,乃为《封建尊尊服制考》一篇,附于《变例》之后。不别立宫室之例者,宋李氏如圭《仪礼释宫》已详故也”。[3]240-243凌廷堪见杭世骏《礼例序》后,发现自己的作品与江永《仪礼释例》并非雷同,便“重取旧稿,证以群经,合者取之,离者则置之,信者申之,疑者则阙之,区为八类”。凌氏所做的这个过程,为《礼经释例》之二稿。《凌次仲先生年谱》卷二云:“(乾隆)五十九年甲寅(1794),先生三十八岁,……《礼经释例》二稿。”卷三云:“(嘉庆)四年己未(1799),先生四十三岁,官宁国府教授,《礼经释例》三稿。”[2]可见,二稿始于1794年,终于1799年之前。三稿始于1799年,此年凌廷堪曾作《礼经释例序》,《序》称:“回忆草创之初,矻矻十余年,稿凡数易矣,困学之中,聊借为治丝登山之一助。知礼君子矜其失之烦而规之,则幸甚焉。嘉庆四年(1799),……歙凌廷堪次仲书于宁国学署之杞菊轩中。”[3]240-243由此可见凌氏撰著之用力。

凌氏于嘉庆四年(1799)三稿之后,后又两次易稿。《凌次仲先生年谱》卷三云:“(嘉庆)九年甲子(1804),先生四十八岁,官宁国府教授,《礼经释例》四稿。”卷四云:“(嘉庆)十三年戊辰(1808),先生五十二岁,……《礼经释例》五稿。”[2]《礼经释例》最终于嘉庆十三年戊辰卒业,凌廷堪《礼经释例后序》之《记》语云:“《礼经释例》十三卷,乾隆丁未岁创始,嘉庆戊辰岁卒业,凡二十有二年,五易稿而后成。用力既久,未忍弃置,录存于笥,俟就正于有道……”[3]240-243凌廷堪撰著《礼经释例》,从而立之年即潜心钻研《仪礼》,历经二十二年,至去世前一年才完稿。该书十三卷,卷首为《复礼》上中下三篇,卷一为《通例》上,附《周官九拜解》一篇;卷二为《通例》下;卷三为《饮食之例》上;卷四为《饮食之例》中;卷五为《饮食之例》下,附《周官九祭解》一篇,《仪礼释牲》上下二篇;卷六为《宾客之例》,附《觐义》一篇;卷七为《射例》,附《周官乡射五物考》一篇、《射礼数获即占算位说》一篇;卷八为《变例》,附《封建尊尊服制考》一篇;卷九为《祭例》上;卷十为《祭例》下,附《诗楚茨考》一篇;卷十一为《器服之例》上;卷十二为《器服之例》下,附《论语黄衣狐裘说》一篇;卷十三为《杂例》,附《燕乐二十八调说》上中下三篇。

2 主要版本

《礼经释例》自成书之后,经过多次刻印,形成了多种版本。现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及所见现存本,考辨其版本源流,阐明各本之间的关系,具体按照时代顺序考辨如下。

2.1 稿本

《礼经释例》现存一份稿本,今残存10卷(卷1—10)。尽管全文并非凌氏手迹,但所用稿纸镌有凌廷堪的堂名“校礼堂”字样。此稿本今藏上海图书馆,对研究《礼经释例》具有重要意义。

2.2 扬州文选楼本系统

2.2.1 嘉庆十四年刻本

此版本由阮亨校勘,扬州阮氏文选楼清嘉庆十四年(1809)刻本,6册。半页10行,每行21字,白口,四周双边,单黑鱼尾,无刻工。卷首有凌廷堪嘉庆四年(1799)撰《礼经释例序》,嘉庆十四年(1809)扬州阮常生撰《礼经释例序》,阮元撰《次仲凌君别传》。卷末有凌廷堪《礼经释例后序》,序末附有凌廷堪的记语。

2.2.2 清吕贤基校、李慈铭跋本

此版本属《文选楼丛书》本,为清嘉庆十四年(1809)刻本,6册,半页10行,每行21字,小字双行同,白口,四周双边,单黑鱼尾。今藏国家图书馆。

2.2.3 清阮亨珠湖草堂本

此版本为刻本,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仪征阮亨珠湖草堂汇印,半页10行,每行21字,小字双行同,白口,四周双边,单鱼尾。

2.2.4 清孙诒让批校本

此版本4册,清孙诒让批校,有“玉海楼”藏印。今藏浙江大学图书馆。

2.2.5 《安徽丛书》本

《礼经释例》收于《安徽丛书》第四期,十三卷,卷首一卷,据文选楼本影印,半页10行,每行21字,小字双行同,白口,四周双边,单鱼尾。牌记题民国二十四年《安徽丛书》编印处印行。该书由《安徽丛书》编审会辑,上海《安徽丛书》编印处民国二十四年(1935)出版。

2.2.6 《续修四库全书》本

此本據清嘉庆十四年阮氏文选楼刻本影印,《续修四库全书》第90册。书题后附有李慈铭的手书:“凌次仲先生礼经释例十三卷,同治纪元正月购于京师厂肆”等字样。书前依次冠有:阮常生《礼经释例序》,凌廷堪《礼经释例序》,凌廷堪的《礼经释例后序》,《序》末附有清嘉庆戊辰谷雨日凌廷堪的跋以及李慈铭的跋,阮元《次仲凌君别传》等。书后附有原书纸签若干。

2.3 学海堂本系统

2.3.1 学海堂刻本

《礼经释例》,13卷,无卷首1卷,每卷都在卷首列该卷之目录。广东学海堂清道光九年刻本,6册,半页11行,每行24字,小字双行同,白口,左右双边,单鱼尾。书属《皇清经解》(丛编)。书前有凌廷堪《礼经释例序》《礼经释例总目》。书后无跋。

2.3.2 学海堂刻本之补刻本

《礼经释例》,13卷,广东学海堂清道光九年刻本,清咸丰十一年(1861)增刻本,5册。

2.3.3 上海点石斋本。《礼经释例》,1卷,上海点石斋清光绪十一年(1885)石印本,1册,上中下三栏,每栏33行,每行24字,白口,四周单边,单鱼尾。今藏国家图书馆。

2.3.4 上海书局本

《礼经释例》,13卷,上海书局清光绪十四年(1888)据道光九年本刻印,1册,28行,每行60字,白口,四周双边,单鱼尾。

2.3.5 湖南船山书局本

《礼经释例》,13卷,湖南船山书局清光绪十六年(1890)据道光九年本刻印,依经分订,8册,半页11行,每行24字,小字双行同,白口,左右双边,单鱼尾。

2.3.6 上海鸿宝斋本

《礼经释例》,1卷,上海鸿宝斋清光绪十七年(1891)石印本,1册,每页三栏,每栏33行,每行24字,白口,四周单边,单鱼尾。今藏国家图书馆。

2.4 丛书集成本系统

2.4.1 上海商务印书馆本

《礼经释例》,13卷,卷首1卷,据《文选楼丛书》本排印,中华民国二十五年(1936)上海商务印书馆印刷并发行,5册(393页)。书属《丛书集成初编》系列。书前冠凌廷堪《礼经释例序》、阮常生《礼经释例序》、阮元《次仲凌君别传》等。书末附凌廷堪的《礼经释例后序》,《序》末附有清嘉庆戊辰谷雨日凌廷堪的跋。

2.4.2 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

1985年,北京中华书局曾根据民国二十五年上海商务印书馆本影印过一次。此次影印,分别订装,32开本,比原本稍大一些。

3 学术价值

3.1 “以礼代理”思想的提出

凌廷堪治学崇尚汉学,反对宋明理学。他非常推崇典章制度之学,曾将典章制度之学与宋明理学做过比较,认为:“昔河间献王实事求是。夫实事在前,吾所谓是者,人不能强辞而非之,吾所谓非者,人不能强辞而是之者也,如六书九数及典章制度之学是也。虚理在前,吾所谓是者,人既可别持一说以为非,吾所谓非者,人亦可别持一说以为是也,如理义之学是也。”[3]317由此可以看出,凌廷堪对宋明理学颇有微词。凌氏曾作《复礼》三篇,收入《礼经释例》之中,作为卷首。凌氏作《复礼》,诋訾宋明理学的蹈空之弊,推崇古代礼制,主张“以礼代理”,其云:“圣人之道,至平且易也。《论语》记孔子之言备矣,但恒言礼,未尝一言及理也。《记》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彼释氏者流,言心言性极于幽深微眇,适成其为贤知之过。圣人之道不如是也。其所以节心者,礼焉尔,不远寻夫天地之先也;其所以节性者,亦礼焉尔,不侈谈夫理气之辨也。是故冠昏饮射,有事可循也;揖让升降,有仪可按也;豆笾鼎俎,有物可稽也。使天下之人少而习焉,长而安焉。其秀者有所凭而入于善,顽者有所检束而不敢为恶;上者陶淑而底于成,下者亦渐渍而可以勉而至。圣人之道所以万世不易者,此也;圣人之道所以别于异端者,亦此也。……圣人之道本乎礼而言者也,实有所见也;异端之道外乎礼而言者也,空无所依也。……圣人不求诸理而求诸礼,盖求诸理必至于师心,求诸礼始可以复性也。”故而他认为“圣学礼也,不云理也”。[3]27-32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观点,凌廷堪进而提出“圣人之道,一礼而已矣”的主张,他说:“夫人之所受于天者,性也。性之所固有者,善也。所以复其善者,学也。所以贯其学者,礼也。是故圣人之道,一礼而已矣。……自元子以至于庶人,少而习焉,长而安焉。礼之外,别无所谓学焉。……盖至天下无一人不囿于礼,无一事不依于礼,循循焉日以复其性于礼而不自知也。”[3]27-32凌廷堪这种以“礼学”代替“理学”的大胆主张,得到了当时学者的高度评价,阮元称其“说经之文,发古人所未发。其尤卓然可传者,则有《复礼》三篇,唐、宋以来儒者所未有也”。[4]江藩云:“《礼经释例》一书,上绍康成,下接公彦,而《复礼》三篇,则由礼而推之于德性,辟蹈空之弊,探天命之原,岂非一代之礼宗乎?”[3]3

我们知道,有清一代《礼》学研究异常兴盛。清儒不仅注重研究《礼》学,也善于总结自己的礼学思想。从清初顾炎武的“经学即理学”,到乾嘉凌廷堪“复礼”说与“以礼代理”思想的提出,到道咸以降陈澧的“理学即礼学”思想,再到黄式三、黄以周父子的“礼学即理学”思想,这些礼学思想的产生,对于当时从事《礼》学研究的学者来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凌廷堪远承顾炎武,私淑戴震,其“以礼代理”思想,既是对顾炎武“经学即理学”思想的继承与创新,也是对戴震“训诂明而后义理明”、“理义存乎典章制度”等思想的具体发微,它们是一以贯之的。所以有学者称“清初顾炎武提倡实学思想,其后戴震建立以欲为首出之义的新思想,到凌廷堪‘以礼代理’之说出,然后清儒通经致用、重欲务实的学风,才有了承先启后的完整思想体系”。[5]可以说凌廷堪“以礼代理”思想是清初以来批判理学之学术潮流的进一步阐扬。凌氏此说一出,与之交游的阮元、焦循、刘端拱等人无不歆然而动,阮元更是倡之最力。在阮元等人的倡导之下,此说迅速形成一种学术思潮,方东树对此有过评价,他说:“考汉学者之始,生于深忌《宋史》、《儒林》、《道学》分传,因之痛疾朱子补《大学格致传》穷理之说。故谓孔、孟书中不言‘理’,言‘理’是宋人捕风捉影之说。而度数、名物、训诂,皆是一贯上达之道,学者只讲小学便尽孔子之道,并无所谓义理之学。一时硕学通儒,皆主此著书,海内风靡。”[6]凌氏“以礼代理”的思想在学界所造成的影响,就连以诋訾汉学为能事的方东树也承认此种思潮“海内风靡”,可见影响之深。当然,道咸以降的陈澧、黄式三、黄以周等人所提出的礼学思想,无不深受凌氏的影响。

3.2 归纳条例,以例释礼

《仪礼》一经,向称难读,又加上其节文威仪委屈繁重,历来治《仪礼》者甚少。凌廷堪认为《仪礼》之所以难读,是由于读者不明礼例之缘故。凌氏认为读者若不得礼例,“虽上哲亦苦其难”;若得礼例,虽“中材固可以勉而赴焉”(有关此方面的论述,可参前揭之引文。为避免重复,此处不再赘述)。所以凌廷堪不遗余力地归纳《仪礼》条例,以例释礼。

所谓“例”,即为义例、凡例,它是《仪礼》成书的主旨与体例,也是读者研读《仪礼》一经的门径。发掘《仪礼》凡例最早可追溯至汉代的郑玄。郑玄注《仪礼》,常常指出《仪礼》中的凡例,但郑注过于简略,不成体系,没有贯通,不易于把握。历史上研究《仪礼》者,很少有人涉及礼例,即使向江永这样的大家,也仅仅是涉及《丧服》一篇的义例。更何况研究《仪礼》全经之义例。凌廷堪注意到了礼例的价值,他在《礼经释例》书中,运用归纳的方法,发明义例,反复钻研,将《仪礼》一经打乱开来,归纳出二百四十六例,并据性质将《仪礼》经区为八类,即通例、饮食之例、宾客之例、射例、变例、祭例、器服之例、杂例。这是凌廷堪《礼》学研究的最大贡献。凌氏释例的最大特点在于能于礼例之间求得贯通,他说:“不会通其例一以贯之,只厌其胶葛重复而已耳。乌睹所谓经纬途径者哉!”[3]240-243凌氏释例的贯通之处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能指出不同礼节中的相同或相通之处,如他指出《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特牲少牢》《有司彻》中的“丈夫之拜”之例相同。再如他认为《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中的“献酢酬旅酬无算爵”之例完全相通。

其二是在一条凡例之后能罗列出符合凡例(或不符合凡例)的所有经文与郑注。如“侠拜”之例,凌廷堪罗列出《仪礼》中所有的“侠拜”之例:《士冠礼》“冠者取脯,见于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入见姑姊,如见母”。《士昏礼》“妇见舅姑,执笲枣栗,自门入,升自西阶,进拜,奠于席。舅坐抚之,兴,答拜。妇还,又拜”,“赞醴妇,妇东面拜受。赞西阶上北面拜送。妇又拜。又啐醴拜,赞答拜,妇又拜”。《士昏礼记》“不亲迎,婿见主妇一拜,婿答再拜,主妇又拜”。《少牢馈食礼》“主妇亚献,酌拜献尸,尸拜受。主妇西面拜送爵”。《有司彻》“主妇拜献尸,尸拜于筵上受,主妇西面拜送爵。不宾尸之礼,尸酢主妇,主妇拜受爵,尸答拜,主妇反位又拜”。难能可贵的是,凌廷堪同时也指出了《仪礼》中的非“侠拜”之例(具体详见《礼经释例》卷一。为节省篇幅,此处不再赘述)。

凌氏归纳条例,以例释礼,是《仪礼》学研究史上的一大贡献,对研究《仪礼》极有帮助。历来学界对《礼经释例》评价较高,江藩曾评价《礼经释例》:“寻例析辞,闻者冰释。”[7]钱大昕认为:“《礼经》十七篇,以朴学人不能读,故郑君之学独尊。然自敖继公以来,异说渐滋,尊制一出,学者得指南车矣!”[3]4卢文弨也称:“此书出,而天下始无有畏其难读者矣。”[3]1梁启超认为:“凌次仲廷堪的《礼经释例》十三卷,将全部《仪礼》拆散了重新比较整理贯通一番,发现出若干原则。凡通例四十,饮食之例五十有六,宾客之例十有八,射例二十,变例(即丧例)二十有一,祭例三十,器服之例四十,杂例二十有一。其方法最为科学的,实经学界一大创作也。”[1]众家之言均不为过。

[1]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233-237.

[2]张其锦.凌次仲先生年谱[M]//丛书集成续编第174册.上海:上海书店,1994:427-452.

[3]凌廷堪.校礼堂文集[M].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8.

[4]阮元.次仲凌君传[M]//邓经元点校.揅经室二集(卷四)揅经室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468.

[5]张寿安.以礼代理:凌廷堪与清中叶儒学思想之转变[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33.

[6]方东树.汉学商兑(卷中 上)[M]//江藩.汉学师承记(外二种).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277-278.

[7]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M].钟哲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8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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