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四比对”促进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2012-11-17刘登祥
中国医疗保险 2012年5期
关键词:企业
福州市“四比对”促进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一与养老保险数据比对;二与工商管理部门数据比对;三与地方税务局数据比对;四与住房公积金数据比对;促进非公企业应保尽保,参保企业应缴尽缴
2010年,福州实现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全部参保之后,职工基本医保扩面工作遇到了困难。如何使非公企业应保尽保、所有参保单位应缴尽缴,成为医保部门亟待解决的难题。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通过“四比对”,掌握了较为准确的单位数、应参保数和应缴纳数,实现了企业应保尽保,应缴尽缴。2009年、2010年、2011年职工医保扩面分别为8万人、10万人、12万人.在落实社会保险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优化了参保人员年龄结构,增强了基金的保障功能。
一是与养老保险数据比对。医保中心每月将参加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的数据与本中心的数据库进行比对,查找出医保低于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约谈单位经办人员,核查单位的员工花名册和工资明细单,发放《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通知》,限期将参保人数补足。 2011年7月之后市本级月净增参保人员稳定增长(见图1)。
二是与工商管理部门比对企业注册数据。医保中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的规定,获取福州市全地区注册企业的相关信息。通过比对查找出零参保单位,发出《关于规范企业依法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责令其限期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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