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基础性作用要有大医保思维
2012-09-19陈金甫
中国医疗保险 2012年6期
文/陈金甫
发挥基础性作用要有大医保思维
文/陈金甫
实现医保在医改中的长期的基本的作用地位,并真正发挥功能,不能就医保论医保,也不能就当下的医保去购买当下的医药,必须根据其基本关系和基础定位,树立大医保思维,明确大医保战略。能够支持、主导、干预医药服务运行机制,从而实现医疗保障公共目的和运行效率的最基础条件,是医疗保障的公共属性和其在交易中的集团购买能量。第一,整合制度体系,加速系统统筹,做强“能量医保”。第二,坚持集团购买,提升谈判能力,做足“杠杆医保”。第三,平衡利益诉求,防范长期风险,做稳“公共医保”。
当年,风吹草低才见牛羊,只有荆棘;如今牛羊满坡,牧人陷入了全民烤全羊的焦灼。
全民医保初建,各种需求,不同声音,如直拍新船初航的波涛。不禁问:医保怎么啦?
医保要在医改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是“十二五”医改规划赋予医保的新使命。这是阶段性的改革任务,还是医保在医药卫生运行机制中的基本定位?是仅限于医保花钱支持医改,还是医改本身就是医保任务?什么是基础性作用及如何发挥基础性作用,对医保本身是个命题。
改革,就是由此岸走向彼岸的过程。不管你愿,还是不愿,大船已经启航;不管航程中风云变幻,作为舵手,必须有坚定的方向和娴熟的技能。
一、只有更好发挥医保制度基本功能作用,才能发挥其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项制度的建立,不是供人观赏或艺术家自我陶醉的雕塑。……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