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打’+N”的语义网络构建
2012-09-06卢艳艳史华影
卢艳艳,史华影
(通化师范学院 文学院,吉林 通化 134002)
“打”是《现代汉语词典》中义项最多的常用动词,共有包括了词义和语素义在内的24个义项,其构词能力极强,在各类词典中的释义比较复杂。从1922年刘半农先生发表《打雅》开始,“打”字便成为语言学者及语言学习者探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近20年的时间里,关于“打”字文章更为壮观。本文将试图借鉴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从现代语义学的角度,借助相关语义语法学理论,对动词“打”进行再研究。
在研究“动词‘打’+N”的句式之前,我们要先确几个问题:(一)确定 “打”的义项,这里我们采用26个义项的说法,如下:[1]敲击;[2]殴打;[3]攻打;[4]夯打;[5]凿打;[6]制作;[7]搅拌;[8]捆扎;[9]编织;[10]收集;[11]捕捉;[12]提举;[13]去除;[14]舀取;[15]买;[16]注入;[17]发出;[18]划出;[19]写;[20]覆盖;[21]做某事;[22]作出:如,打瞌睡;[23]定出;[24]交涉;[25]采用;[26]发射。(二)确定“N”的语义范畴:1.受事:(打)铁;2.结果:(打)衣柜;3.工具:(打)鼓;4.处所:(打)野外;5.方式:(打)官腔;6.关涉:(打)官司。 (三)根据“N”的语义范畴,确定“打”的义项小类:1.受事,包括:击类、持类、去除类、转移类;2.结果,包括:编织类、写画类、形态类;3.工具;4.处所;5.方式; 6.关涉。
一、“动词‘打’+N”的句式
根据我们所确定的 “打”的义项、义项小类及“N”的语义范畴,发挥“打”后可带宾语的性质,将“打”进行重新组合归纳,并对“动词‘打’+N”的句式进行分析,建立了一个新的语义框架
1.“受事”句式。受事类包括四小类,分别为击类、持类、去除类、转移类。
(1)击类:包括了敲击、殴打、攻打、拨动、做某事,共有的语义属性为[+手][+涉物][+受事][+动作],这些受事有不同的种类,有的是人,有的为物,执行动作时可徒手,可执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