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2012-08-15孙朝红
潍坊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孙朝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 潍坊 261041)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物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且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在会计上如何核算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企业均有重大影响。实践证明现行增值税模式有很多可取之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呈现出诸多问题,急需进行改革。
一、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违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违背实际成本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按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应按取得时所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价格和税款分离后,企业所购货物的成本只是支付金额的一部分。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完税凭证等合法凭证的情况下,付出的实际是货物的购买价格、采购费用以及增值税税额,若依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价格和税款分离核算的要求,购买价格和采购费用要计入货物成本,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增值税从存货成本中分离出来单独核算,据此反映的货物成本只是实际成本的一部分,低估存货成本,计价背离历史成本原则,这扭曲了增值税的会计内涵。
2.违背重要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增值税是我国最大税种之一,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这么重要的会计信息在会计报表中却没有单独披露,增值税抵扣、减免而产生的损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要影响,属于重要信息,也没有单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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