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探讨
2012-09-07孟璇
潍坊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孟璇
(潍坊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 潍坊 261061)
所谓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是指为了公益目的,由国家政府部门和其他非政府公共组织在公民广泛参与、参加、制约下,对公共消防安全事务所进行的多层次、多方位、多方法的管理活动。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模式下所运行的机制即为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公共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方面,公安消防部队参与多种危机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在应急指挥体系、快速反应、应急救援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做好公共消防安全工作,构建专业过硬、反应迅速、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于社会的发展意义深远。
一、我国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正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完善,既有成功之处,也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一是法律法规之间交叉、矛盾,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结构不够清晰严密。立法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法律法规体系中的主干与枝干之间往往出现矛盾和冲突。
二是立法程序复杂,周期长,消防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美国NFPA制定的规范标准每年出一个版本。而我国法律法规“立、改、废”进度较慢,1998年施行的《消防法》,历时十年,到2008年才重新修订。
三是各类规范中某些术语规定不够明确、科学。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应该是内容完整、法语明确、法理清晰,各项规定的内容无明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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