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 “四好”总体要求深入推进 “三查合一” 提高稽查工作水平
2012-08-15郑巨刚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2年2期
关键词:管理
郑巨刚
一、深化 “三查合一”的现实意义
(一)深化 “三查合一”,是海关稽查部门贯彻落实 “四好”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
新一届总署党组深刻分析海关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和任务,紧密结合海关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地提出 “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的总体要求。“四好”总体要求明确概括海关工作的重心,既是对海关工作16字方针和队伍建设 “12字要求”的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同时也为海关今后的发展指明方向。对稽查部门而言,贯彻落实 “四好”要求重点就是通过深化 “三查合一”,在 “把好国门”方面,充分加强企业稽查、保税中后期核查和减免税核查的查办职能,重在惩戒和震慑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在“做好服务”方面,通过将稽查成果分别作用于企业管理和通关征税、加工贸易和减免税审批,使守法企业的合法经营充分享受最大便利,从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绩效;在“防好风险”方面,重在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健全操作规程,增进各种执法程序规范透明,有序衔接,确保监督到位执法高效;在“带好队伍”方面,重在整合稽查资源,提高稽查人员素质,稳步推进稽查专家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稽查效能。
(二)深化 “三查合一”,是海关稽查部门积极主动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切实提高把关服务水平的客观选择
当前,国际经济正处于后金融危机时期,世界各国经济下行风险有增无减,发达国家仍然处于风险蔓延之中,新兴经济体通胀压力较大,将可能出现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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