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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监督应处理好几个关系

2012-08-15刘源源

关键词:网民传统媒体权力

刘源源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科社部,河南郑州 450002)

早在1945年,黄炎培先生访问延安,同毛泽东讨论中共如何跳出“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问题时,毛泽东就把民主监督提高到国家兴衰的高度来认识。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主监督的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加强对权力人物和权力运行的监督。虽然各种监督方式都在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权力运行的“脱轨”现象逐渐增多却是不争事实。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监督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以其强烈的时代特征和独特的优势,对权力人物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网络监督的准确内涵

网络监督简单地说,就是以网络为载体的监督。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指人民大众(网民)通过互联网广泛了解国家政策、法规、政务,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以及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活动进行了解与关注、褒贬与评价,并提供信息线索,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另一方面,指网络媒体或者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借助于互联网平台,通过与网民互动沟通,了解民情,搜集信息并介入支持,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条件下监督社会活动、权力人物和权力运行。网络监督是现代科技同现代民主恰到好处的结合,为人民权益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广泛的平台,是时代进步、社会民主文明的体现。

二、网络监督的特点和优势

(一)便捷性

网络监督既方便又快捷,其方便之处在于仅用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可以在网上浏览信息,发表意见建议,网络监督的成本较低,人民群众易于接受和使用这种方式。此外,由于网络监督的相对匿名性,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安全感,通过互联网可匿名公开反映诉求,表达民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更方便地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同时,互联网传播信息速度极快,公民在网上能够以任何传统媒体都不及的速度空前快捷地发布信息与意见建议,只要标题鲜明,内容吸引人,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

(二)广泛性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其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泛,受众群体越来越庞大,使网络监督具有受力面广、影响面大的特征。其一,监督主体的广泛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 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同比增长17.5%[1]。网民来自于各行各业和社会各阶层,监督主体具有大众性、广泛性。其二,监督内容的广泛性。网络监督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既对权力人物进行监督,也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权力滥用行为、贪污腐败现象以及权力运行中触犯法律或违背道德的行为都是被监督对象,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网络监督的内容更具广泛性。

(三)互动性

互动性是互联网的本质,也是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较之传统媒体的一大优势。即使在传统媒体高度发达的美国,学者彼得斯也难免发出这样的感叹:“舆论概念的紧张之处在于,符合舆论民主理念的传播形式——对话、互动、批判性共识以及知情的参加者——和现在庞大的民族国家里的传播形式不相符合。”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主要是“我说你看、我说你听”的传播形式,可以发挥信息传递的功能,却很难充当沟通平台的作用。而网络传播的重要特性就是互动性,交互的特点不再是传统的编辑发什么信息,用户看什么信息,而是越来越多的用户想和别人分享信息,电脑屏幕就像一面镜子,既映照自己,同时也呈现他人。在WEB2.0这个交互的时代,人们通过互联网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使网络监督也具有互动性的特点。对违法违规的权力运行以及权力人物的贪腐行为,通过网络爆料、网络发帖、跟帖以及网络评议等形式实现网民互动、网网互动以及网络与传统媒体的互动。此外,中纪委、公安部等很多党政部门开通专门网站,在互联网上搜集群众举报,实现与网民的互动。互联网跨越了地域疆界,淡化了组织界限,实现了党和政府与普通群众的直接沟通。

(四)敏感性

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既有优势,也有不足。侵犯隐私权、虚假信息、情绪性言论、扭曲夸大等种种问题一直备受诟病,常常被卷入争议的漩涡。如网络举报中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现象,一旦举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不良后果,既浪费社会资源,影响社会秩序,又干扰被举报人的正常生活。再如一些腐败现象和问题在网络曝光后,由于涉及权力人物、权力组织或情节恶劣等原因,网民群情激愤,反响强烈,在很短的时间内掀起舆论讨伐的高潮,从而引发网络监督热点事件。在涉及热点的跟帖、评论中,除了大量的举报线索和意见建议外,也夹杂着一些情绪性言论,观点极端、语言偏激甚至扭曲夸大,恶意诽谤。更有甚者,随意启动“人肉搜索”,暴露当事人隐私,有可能对当事人及其周边人形成“网络暴力”。如果这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占了上风,迅速蔓延,原本正常的舆论监督就有可能演变成非正常的群体舆论暴力。网络监督使用得好,能起到其他與论工具起不到的作用。如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容易失控,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有可能形成非正常的群体舆论暴力,影响司法公正,煽动社会情绪,既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又损害网络监督的公信力。

(五)高效性

目前,监督形式多种多样,网络监督迅速发展而具有高效性。网络监督的高效性既有时效又有实效。网络监督既具有“瞬发而即至、始悉而周知”的特点,又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监督效力。涉及公共事务、权力人物、权力运行的事件,一旦发布到网络上,传播速度相当快,能够迅速形成网络舆论,并引起相关部门及领导的重视,促使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网上信息立即展开事件调查,及时把调查结果公之于众,同时,属于真实的网络舆论监督,还要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和处置。一个网络事件,从发生到完全解决,多则几天时间,少则几小时,足见网络监督的巨大效力。网络监督的力量越来越不容忽视,有时候甚至可以影响党和政府在某些方面的决策。

三、规范和完善网络监督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他律与自律的关系

规范和完善网络监督,加强他律与自律结合,就是法律强制规范与道德自我约束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就是内因和外因的关系。众所周知,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的同时,不能使伦理道德陷入真空的境地。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应当同时并举,行使网络监督权利时既有法可依,又有道德和社会责任的约束。

(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规范和完善网络监督,既要保障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网络监督过程中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又要保障被监督客体的名誉权、隐私权不被肆意践踏和侵犯,明确网民在实施网络监督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和社会责任,反对滥用“人肉搜索”,使网络舆论监督变成“网络暴力”。

(三)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权力运行中的网络监督,其客体主要涉及权力的持有者和权力的运行过程。因此,应把反腐败作为网络监督的主要内容。网络监督本质上是监督权力人物和权力运作,但可以用丰富多样的形式来表现和实施。如利用QQ、BBS、博客、播客、微博以及专门的舆论监督网站等途径,进行网络爆料、网络举报、网络围观,或开展网络问政以及网络调查等,监督权力运行。

(四)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在网络内部,开展网民互动、网网互动进行监督;在外部,也不能忽视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有学者对2009年全国网络热点问题的首发媒体进行了统计,发现虽然网络媒体已经成长为中国社会议程设置的重要主体,其议程设置的比例占到了总体的1/3,大众媒体依然是网民议程设置的主体性的议程设置者,它占到了全部议程设置的2/3,全年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首发主体即传统大众与网民的比例是2∶1[2]。互联网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成为第四媒体,并且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互联网的一大特点就是互动性,交互性也成为其较之于传统媒体的一大优势。网络监督既可以通过网民互动、网网互动扩大监督的广泛性、全面性、深刻性,还可以通过互联网与传统媒体互动,对权力人物和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网络有诸多优点,但也存在着网上信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真伪难辨的缺点。传统媒体发布信息就比较可靠、真实,易于被人们相信和接受。但传统媒体往往设有信息把关人,发布的信息往往是筛选、过滤后的,甚至大部分都是官员、专家学者或者资深媒体人士的声音,缺少草根性的观点和原生态的意见。因此,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互动,能互相取长补短,这不仅逐渐改变着政治生态环境,也改变着传播生态环境。通过一次次的网络舆论监督事件,不难看出,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已成常态。

(五)网民与公民的关系

在网上对公共事件发表意见的,多数是参与意识强、有责任感和相当批判水平的网民,因此,网上舆论能够代表一定的民意,但不能把网民等同于所有公民。虽然网民在数量上以“亿”为单位来计算,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普及率较低且发展不平衡。首先,网民地域分布不均匀。大部分网民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和农村由于条件的限制,互联网接入条件不足,硬件设备落后,直接影响网络监督的发展,而这些经济发展的落后地区恰恰是最需要监督的地区,网络监督的缺失同时也影响了政治参与的平等性。其次,网民结构发展不平衡。在性别结构上,男性多于女性;在年龄结构上,由于互联网的门槛较低,网络渗透的重点从低龄群体逐步转向中高龄群体,网民逐渐向成熟化发展;在学历结构上,初中和小学以下学历网民增多,呈低端化变动趋势;从职业结构上来看,学生群体在整体网民中的占比远远高于其他群体;从收入结构上来看,互联网进一步向低收入者覆盖。由此可见,农村网民规模低于城镇网民规模,女性网民人数低于男性网民人数,网民年龄结构向成熟化方向发展,网民学历结构呈低端化变动趋势。因此,网络上的声音仅仅只能代表部分阶层、群体的声音,不能代表全体公民。决策者在重视网络监督、关注网络民意的同时,要把握好网民与公民的关系,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局部,忽视整体。

: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tech.qq.com/zt2012/CNNIC29/.

[2]喻国明.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特征及统计分析[J].人民论坛,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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