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教学中法律文本的翻译策略
2012-08-15张南薰
大连教育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张南薰
(大连外国语学院 日本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44)
日语教学中法律文本的翻译策略
张南薰*
(大连外国语学院 日本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44)
通过对比中日法律文本的不同表述,具体阐释法律文本在意义、词汇、语法和格式等微观方面的翻译策略。
日语;翻译;法律文本
法律文本是指国家权利机关依照职权所制定并正式颁布,并要求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立法、地方立法及各企事业单位内部规范的各项管理制度。法律文本作为公文文体的一种,其主要功能在于规范权利和义务、明确作为和不作为,为此法律文本必须意义明确、通达,用词严密、规范,语言表达逻辑性强,格式规范。
本文通过中日法律文本的对比研究,从意义、词汇、语法和格式四个方面具体探讨法律文本的翻译策略。
一、意义
包括法律文本在内的公文文体中,重要词语都有严格的含义,不能混同。在这一点上,中日法律文本有意义上的契合,即二者的主旨都离不开权利与义务的划分。翻译时必须充分理解原文含义,明确权利与义务、可为与不可为。这种意义上的契合要求翻译保证严格的直译。
①转让当事人应.当.凭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的转让核准文件、外商付款凭证等,依法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前,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过户和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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