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法质量的提高
2012-08-15刘敏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1期
刘 敏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共教学部,西藏拉萨,850007)
论立法质量的提高
刘 敏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共教学部,西藏拉萨,850007)
立法质量强调的是立法所能带来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其对于法治国家建设、立法形势判断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立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是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立法观念、立法制度和立法技术存在的问题制约着我国立法质量的提高。提高我国的立法质量应增强对立法质量的认识论基础、遵循立法基本原则、完善相关立法制度和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立法;立法质量;立法数量
立法质量一般被认为是与立法数量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立法质量问题主要就是立法的科学化、现代化问题。提高立法质量,主要就是实现立法观念、制度、技术、形式、内容的科学化、现代化”。[1]我国在2011年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这表明我国已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立法数量基本满足了社会的需求。但在立法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提高立法质量”这一主题在当今社会的价值日益显现。立法质量的提高一直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其对于推进我国法治国家进程和政治文明建设都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立法质量及其现实意义
当前学界关于立法质量的界定大致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立法质量包括立法的“质”和立法的“量”两部分内容,前者是指法律的内在优劣程度,后者是指法律的外在数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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