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警察人性化执法”
2012-08-15赵钧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法律
赵 钧
(太原警官职业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2)
刍议“警察人性化执法”
赵 钧
(太原警官职业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2)
在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今天,警察人性化执法是现代法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然而,从近几年的具体执法实践来看,警察人性化执法存在一些误区,因此有必要对警察人性化执法合理定位,以提高广大警察的认识,在执法过程中力求真正的人性化执法。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警察人性化执法的实现途径并得出最后结论。
人性化;误区;合理定位
一、警察人性化执法的涵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因此,当代和谐社会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于是就有了警察人性化执法的提出。所谓“警察人性化执法”,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行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改变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依据正当有序的程序,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敢于严格公正执法的警务活动。
二、警察人性化执法的误区
警察人性化执法在理论层面上是没有错的,但在实践中,有时为了宣传炒作的需要,往往流于形式,甚至出现对人性化执法的曲解。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区。
(一)警察人性化执法就是有难必帮。
据太原日报报道:2007年6月22日,犯罪嫌疑人康某被刑拘后,其11岁的儿子无人照看,家中的十几只山羊无人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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