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与适用
2012-08-15曹淞茹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法律
曹淞茹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5)
[法律运用与研究]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与适用
曹淞茹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5)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保险条例》中对上下班途中工伤事故认定范围的规定有所扩大,其范围是车辆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运轮渡交通事故、火车交通事故。对新条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正确法律解释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从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出发,“上下班途中” 应界定为在工作所必须的合理时间内经过的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应以法定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司法部门的事故认定书等对事故责任定性的证明材料为标准。
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法律解释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 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方面做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变动,有益于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但同时在第十四条第(六)项增加了“非本人主要责任”作为其工伤认定的要件,在实践中难以操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据统计,近年来法院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类行政案件居行政案件的前三位,而在全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中,数量最多、法律适用问题最棘手的是工商认定行政案件。因此,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上下班途中”在法律沿革中的公平
随着现代社会人员的流动性日益加快,交通工具逐渐多样化,人们的活动区域不断扩大,行政部门对“上下班途中” 的法律解释也不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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