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注释刍议——以文言文注释为例
2012-08-15张玉英
中学语文 2012年16期
张玉英
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位语文老师说:“我的学生不怕学习文言文”。真的吗?我的学生可是很怕的。不由得产生进一步研读的欲望。这位语文老师说他的学生因为感兴趣于纠正教材中文言文注释的不到位或错误之处,因而产生了学习文言文的兴趣。难道语文教材的注释真有很多不到位或者错误的地方吗?在教学中特意关注了语文教材的注释,笔者还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释的不准确性。如《伤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的“称”的注释是“相当”,猛然之间我还在纳闷怎么是“相当”呢?不是“两方面差不多”的意思吗?经学生讨论,此处“相符、符合”的含义更恰当。再如《马说》一文中“策之不以其道”的“策”的注释是“用鞭子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句的翻译是“用鞭子打马却不用鞭打马的正确方法”。怎么读怎么别扭,如果将“策:鞭打”引申为“驾驭”或是“驱使”,句意就通畅而明了。《送东阳马生序》一文的注释“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中“缊袍敝衣”的注释是“破旧的衣服”,但细致推敲,它的解释应是“名词作状语,穿着破旧的衣服”。
在网络上搜一搜,关于注释不准确的讨论不计其数。注释是学生学前预习的一个重要参考,尤其在文言文学习中,它将辅助学生疏通文言大义。而教师不可能在备课时先去求证课下每一个注释的准确性,在教学前去纠正注释的失误之处。因此,这种只停留于表面的、似是而非的、不到位的、不准确的解释不仅不能起到辅助学生学习的目的,反而会妨碍到学生对文本的理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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