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林权抵押贷款问题解析及建议
2012-08-15王镇江
绿色科技 2012年3期
关键词:抵押
王 静,梁 岩,王镇江
(1.吉林省通化市林场,吉林 通化134000;2.吉林省通化县光华林场,吉林 通化134000;3.吉林省通化市林业局,吉林 通化134000)
1 引言
近年来,通化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在集体林权配套改革中该市积极探索完善林权抵押贷款这一投融资新机制,增强金融支林能力,为林业建设注入资金,促进林业快速发展,加快林农致富步伐。
2 林权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完善林权抵押登记和林权交易服务,加强对林权证抵押贷款资源的管理,各县(市、区)先后成立了林业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办理森林资源资产的登记、流转等业务提供服务,严格审查林权抵押贷款,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保障。近两年,通化市累计林权抵押面积1.12万hm2,抵押宗地338宗,贷款总金额19 042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主要分布在梅河口市、集安市、柳河县和通化县,放贷银行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2年、3年和5年,企业贷款最高额为1 50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为500万元。
3 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目前林权抵押贷款尚处于探索尝试阶段,林农对林权抵押贷款的操作流程及林木抵押、评估、担保等政策缺乏了解。
(2)林权价值是确定贷款金额的重要依据,进行林权抵押贷款,需要对抵押物林权价值进行评估认定。目前,我市各地县没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也没有专业评估人员,严重制约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
(3)林权抵押贷款登记管理措施亟待完善,未形成规范的林权贷款抵押登记管理制度,也没有建立统一的林权抵押登记和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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