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资金实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基本构想——以东港市为例
2012-08-08张奥博张永田
地方财政研究 2012年12期
张奥博 张永田
(1.厦门大学,福建 361005;2.东港市财政局,辽宁 118300)
为了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对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沿着科学、规范、精简、高效方向健康发展,东港市(县级市)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07〕90号)文件精神和省市财政部门的部署要求,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完成了“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工作任务。在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乡镇财政机构规范化、业务工作精细化、内部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常态化和便民服务优质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乡镇财政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业务工作逐步规范,乡镇财政作为基层政府的财力管理地位得到了空前强化,乡镇财政的活力得到了有效激发。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影响乡镇财政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也逐一显现出来,乡镇财政预算约束弱化、资金结算方式不够科学、资金网上审批流于形式、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急需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县级财政在资金支出管理上普遍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取得了可喜成果。要解决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对乡镇财政实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式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
一、现行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普遍做法
(一)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1.在县财政局设立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具体的职责范围为:负责乡镇各项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对乡镇提交的支出预算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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