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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绩效的相关性研究

2012-08-07中国计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柯姣志勇

中国商论 2012年18期
关键词:集中度股权结构股权

中国计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陈 柯姣 郭 志勇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技术浪潮,已广泛应用于资产管理、交通运输和供应链管理等各个方面。目前国内外都在大力发展物联网产业和技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将物联网产业作为国家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物联网产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高新技术产业,对实现我国产业升级和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物联网上市公司作为物联网产业中的代表性企业,其公司治理和经营绩效非常值得我们关注,本文通过物联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研究,希望能够对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些经验证据。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对于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国外已有研究表明存在四种不同观点,即正相关、负相关、曲线关系和不相关。Myeong-Hyeon与David(2009)研究了股权结构、投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结果表明股权结构影响投资,通过投资影响公司绩效。Randall Morck等(2000)调查研究了日本企业的股权结构与托宾Q的关系,发现银行所有权处于低水平时,企业的托宾Q随着银行股权的上升而下降;当银行所有权比较高时,企业的托宾Q随着银行股权的上升而下降的变化要缓和一些。Tian、Lihui、Estrin和Saul(2005)通过对826家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研究发现政府持股比例对于公司价值具有消极作用,但是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在到达临界点之前,公司价值随政府持股比例增加而减少,超过这一数值,企业价值反而是递增的。而Steen Thomsen等(2006)通过对欧盟与美国最大的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研究分析后认为英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间没有关系。

近年来国内学者也进行了非常多的研究。郑丹凤和刘朝马(2010)通过对312家上市家族企业的研究,认为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对企业价值有负的影响。许冬(2011)以福建省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认为国有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法人股持股比例、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正相关,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呈U型关系,而流通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不相关。杜轩和干胜道(2012)通过对2009~2010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表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公司的经营绩效越高,而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越不利于公司经营绩效。吴颂华(2012)对201家沪深两市上市的A股公司相关数据分析后得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国家股持股比例、流通股持股比例皆与公司绩效成反比,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以及这些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度与公司绩效成反比。

2 研究假设与实证研究设计

不同性质的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与能力会有所差异。一般而言,国有股由于股东人格虚拟化和国有股东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往往会导致公司绩效降低;而法人股股东由于直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有更强的动机参与公司治理,并且法人股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往往会更强,因此法人股有利于提高公司绩效。故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物联网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国有股比例负相关。

假设2:物联网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法人股比例正相关。

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时,第一大股东与公司的利益更趋于一致,因此第一大股东有更强的动机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和激励,从而可以克服其他小股东搭便车的现象。同时第一大股东往往通过委派自己的代理人参与公司管理,因而也更有能力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和激励。故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物联网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股权集中度分别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表示)。

在股权制衡的公司里,各个股东可以通过股权相互制衡,从而防止像“一股独大”的公司里大股东以绝对的控制权来谋求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故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物联网上市公司股权制衡度越大,公司绩效越好。

其中股权制衡度分别以Z2(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除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Z5(第二大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除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Z10(第二大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除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表示。

为此建立方程一,其变量定义如下:因变量EPS为每股收益,代表公司绩效。自变量STRUC代表股权结构,分别用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表示。其中股权性质变量有GYG和FRG, GYG=国有股股东持股比例/总股本,FRG=法人股股东持股比例/总股本。股权集中度分别用CR1、CR5、CR10表示,其中CR1=第一大股东持股数/总股本,CR5=前五大股东持股数之和/总股本,CR10=前十大股东持股数之和/总股本。股权制衡度分别用Z2、Z5、Z10表示,其计算方法具体见假设4。控制变量INA=期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代表企业规模;LEV为资产负债率,代表企业负债水平;GROW=营业收入增长率,代表公司成长性。研究样本取自2008~2010物联网概念类上市公司,剔除数据不全样本后共计163个观测值。

3 实证研究结果及分析

在表1中,物联网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为0.3887,但公司之间差异较大。CR1、CR5、CR10均值分别为0.3416、0.5032、0.5554,前五大股东基本上能控制公司,说明我国物联网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比较高。从股权制衡度来看,Z2、Z5、Z10均值分别为29.39%、60.87%、81.56%,意味着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具有一定的制衡能力。此外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为5.32%,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为12.6%,持股比例都比较低。在相关分析中,每股收益与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和法人股都显著正相关,与国有股显著负相关,初步支持了前面假设一至假设4的猜想(因篇幅限制未列示相关数据)。

表1 描述性统计分析(N=163)

在表2中,回归方程都能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方程拟合度从23.5%到45.2%不等,说明模型的回归效果都比较好。其中CR1、CR5、CR10与EPS显著正相关,说明物联网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股权集中度显著正相关;Z2、Z5、Z10与EPS也显著正相关,说明物联网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股权制衡度也显著正相关;而GYG与EPS不相关,FRG与EPS显著正相关,意味着国有股对公司绩效无影响,而法人股对公司绩效有正向影响。假设1被否定,假设2、假设3和假设4得到支持。最后为了检验物联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是否存在U型曲线关系,我们加入股权结构的平方项进行了回归分析,实证结果未发现存在U型曲线关系(因篇幅限制未列示相关数据)。

表2 回归分析(N=163)

4 结语

本文的研究表明:物联网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与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国有股与公司绩效负相关但不显著;公司股权集中度越高,公司绩效越好;股权制衡度越高,公司绩效也越好。由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作为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引入不同性质的股东对物联网行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降低国有股,增加法人股和其他性质股东,如机构投资和风险投资等。其次,物联网行业作为一个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研发投入高、风险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适当提高股权集中度将有利于克服公司的短期行为,使公司能够加大研发投入,关注于长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从而取得长期竞争优势。最后,为避免我国公司“一股独大”的治理缺陷这一普遍现象,我们还要进一步发挥物联网上市公司股权制衡度对公司绩效的促进作用,以建立适度集中、相对制衡的良性循环的公司治理模式。

[1]李佳宾,蒋伟.股权结构对企业绩效影响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2011(1).

[2]周炯.军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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