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行政诉权保障制度的完善
2012-08-06唐惠羚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12年3期
[摘 要]行政诉权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并请求法院做出公正裁判的权利。行政诉权的行使对于行政主体而言是一种法律监督手段,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是一种行政法律救济制度。行政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虽确立了行政诉权,但由于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困难。因此,我们应从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简化行政诉讼主体认定程序、完善行政诉讼程序等方面来加强对行政诉讼权的保障。
[关键词]行政诉权;保障;完善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确立以来,行政诉讼成为行政相对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行政诉权则是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来源。行政诉权体现了公民在行政诉讼中平等对抗行政主体的权利,是公民在行政关系中诉讼人格的体现,对于公民维护其“行政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长期以来受我国法律文化传统的影响,在行政诉权的保护上还存在不足。鉴于此,笔者分析对我国目前的行政诉权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行政诉权保障的建议,以期能有助于实践。
一、诉权与行政诉权释义
行政诉权与诉权是从属关系,行政诉权具有诉权的一般特征,同时也有其特殊性。为了更好地理解行政诉权,应首先对诉权进行解析。诉权的含义来源于罗马法中的“action”,是指“可以进行诉讼的权利”,诉权最初是以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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