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犯罪刑事立法探讨
2012-08-06魏霞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危害
[摘 要]器官移植犯罪是我国近年来较为严重的犯罪,直接危及我国公民的生命和国家业已建立的医疗监管秩序,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对相关犯罪已有所规定,但是仍有不少与之相关的犯罪未曾纳入法律的体系,这为以后的操作留下了隐患,所以对相关的立法进行探讨势在必行!
[关键词]人体器官移植;犯罪刑事立法
器官移植是20世纪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技术,是人类改变传统的药物治疗方式而使伤病器官恢复功能的一种新型医疗模式,它给医学领域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1]我国的器官移植的起步较晚,但器官移植规模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器官移植规模已居前列。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它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人体器官移植的行政法规;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活动,维护人体器官受体、供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其他因素的制约,人体器官数量紧缺,人体器官供需矛盾突出。人体器官买卖、强制摘取人体器官等与器官移植相关的危害行为也日趋增多。因此,加强对人体器官移植领域相关犯罪的研究,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犯罪刑事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体器官移植犯罪之概述
人体器官移植主要是指通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所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之全部或者部分,再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替代其病损器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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