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之中的“道法自然”
2012-08-06吴倩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12年3期
[摘 要]在《尚书·牧誓》中提到周武王将政治问题法律化的突出特点,并以此作为其伐纣的依据。在他的论证中,提到了“天命”、“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溯源。这与西方的自然法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关键词]天命;道法自然;天人合一
一、武王伐纣历史梳理
《牧誓》(周武王的言论),“牧”字,是指牧野,它位于商都的南郡,它的巨大声名,源于武王与纣王在此展开的一场大决战——史称牧野之战。因此,《牧誓》是这场大决战的伴生物,是武王在决战前夕所做的一番政治动员,亦是武王发动政变,推翻商纣的宣誓书与“说明书”,表明自己的行动乃师出有名,其中最有新意、也最值得注意的是武王提出的第一条理由:纣王“唯妇言是用”。
对于妲己这个“祸国殃民”的妖妃的所作所为以及商纣对其的纵容和言听计从,在《国语·晋语》、《史记·殷本纪》、《列女传》等书中都有着详细的记录。据此,武王认为这些铁证无一不证实了商纣的灭亡完全是苏氏妲己造成的。
以上几种资料,似乎都可以证实武王的指控。但武王所述,归根结底是为了表达这样的思想:“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意为:母鸡不得在天亮之前打鸣,倘若母鸡在天亮之前打鸣,家庭就会离散。进而引申为:女人不得参与朝政,女人如果取代男人执政,国家就会灭亡。如此说来,纣王的败亡,就没有任何疑问了。然而,到底是哪个“古人”制造了这种“牝鸡无晨”的著名理论我们不得而知。但无论真实情况如何,至少我们发现,武王的表达与修辞,揭示了一种由来已久,且影响深远的政治理论,那就是“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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