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项目管理企业的声誉测量指标构建的实证研究
2012-07-19贾丽霞
华东经济管理 2012年4期
严 玲,贾丽霞
(天津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天津 300384)
一、引 言
在实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中,通过委托代建合同赋予了代建项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代建企业)项目建设期间业主职能,即由代建企业负责代建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因此,对拥有项目管理实际控制权的代建企业进行有效激励以实现政府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是代建制推行中亟待解决的难题[1-2]。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项目治理理论所提供的基本范式是:基于项目的正式契约,以项目控制权配置、报酬机制、风险分担等治理机制发挥对代建企业的激励作用。该理论范式是不完善的:仅强调正式契约的治理作用,而忽视了非正式制度的激励功能。对代理问题而言,正式契约下的各种治理机制是解决代理问题的手段,但也不是唯一手段。在动态博弈中,可以通过非正式的治理机制形成有效激励从而至少部分地缓解代理问题,如声誉、信任、隐性合同等[3],进一步的研究提出,声誉机制是目前最有发展潜力的非正式制度下的治理工具[4-5]。自亚当·斯密开始,经济学中就一直将声誉作为保证契约诚实执行的重要激励机制[6]。声誉机制是代理理论中有关代理人未来行动和行为的信号以及证明符合委托人期望的保证[7]。如果委托-代理问题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多次性的,即使没有显性激励合同,“时间”本身可能会解决代理问题[8]。那么,在代建项目中,代建企业与委托人多次重复博弈形成的声誉机制,将有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影响,使项目契约的执行得以保证[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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