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2-07-13马莹王永琦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30期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马莹 王永琦
摘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对企业发展具有导向和推动作用,能够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现行认定方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应从明确主要产品(服务)的概念、加大对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的鼓励、提高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条件的刚性、完善中介机构鉴证和专家评审制度的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改进,令其真正起到激励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立。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主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0-0041-02
为了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上述规定,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联合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进行了规范。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地认定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突破了3万家,发挥了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有效地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化。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现行认定方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或加以改进。
一、主要产品(服务)的概念不清晰
《认定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第一个条件是: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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