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检察院研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听取意见制度
2012-07-07徐蕾蕾
检察风云 2012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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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检察院研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听取意见制度
“未成年人审查逮捕听证程序是否可以进一步细化?”“法定代理人是否可以属于附条件不起诉听取意见对象的范围?”11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邀请区政法委、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及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共同就新刑事诉讼法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听取意见的立法背景、基本要求和价值内涵等议题进行了研讨,并对该院起草的相关制度征求了与会人员意见建议。
据了解,明年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体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价值取向,强化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审查职能。为有效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对检察行为提出的司法化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嘉定区检察院专门建造了集询问、讯问、心理测试、听取意见、宣告决定为一体的多功能检察工作室,并利用远程视频系统,现场讯问犯罪嫌疑人。
(文:徐蕾蕾 编辑:程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