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城市贫困:基于财税政策的视角
2012-06-26陈永成陈泽旭刘小红
地方财政研究 2012年6期
陈永成 陈泽旭 刘小红
(1.江西中医学院,南昌 330004;2.江西蓝天学院,南昌 330004)
城市贫困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它已经给人类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如何消除城市贫困呢?政府应该出台什么样的财政或税收政策?国内学者从经济转型和体制转轨、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排斥、社会支持网以及社会安全网、可行能力以及权利和产业发展等视角进行了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如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建立就业促进机制、增加教育支持反贫困等。这些政策建议确实很有建设性,但是它们都假定政府具有无所不能的能力,而政府能力是有限的。本文试图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探讨政府反城市贫困的财政税收政策。
一、中国城市贫困的形成原因
传统的贫困概念把贫困视为物质资源(物质的、文化的和社会的)和收入上匮乏。在此界定的基础上,收入和消费被选择为衡量贫困两大标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认为,个人实质性自由的剥夺是贫困的主要原因。他的自由是指,人们拥有享受她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担保和保护性保障。政治自由是指政治制度与防止饥荒的关系:权威主义统治者自己绝不会受到饥荒,因而通常缺少激励因素来采取及时的防止饥荒的措施。相反,民主政府要赢得选举并面对公共批评,从而有强烈的激励因素来采取防止饥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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