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考量——基于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经验启示
2012-04-02商凯
地方财政研究 2012年6期
商 凯
(山东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济南 250002)
服务业的概念最早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它早期被称为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一词是我国特有的说法,它最早出现在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报告中,目前尚未对这一提法给出准确的概念和范围界定,但是大多数研究中普遍采用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对现代服务业所作的定义,即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发展起来的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服务业。
一、山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
现代服务业已成为山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从全省来看,2011年山东现代服务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全省三大产业的发展并不均衡,缺乏协调性,与广东、上海、浙江等沿海发达省份相比,山东现代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占国民经济比重偏低,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业内部结构等都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亟需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加以解决。
(一)成效显著
1.规模进一步扩大,发展速度加快,对经济社会贡献率日益提高。“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的年均增长率为13.4%,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34.7%。特别是近几年,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4429亿元,同比增长17.2%;2011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7418亿元,比2010年增长近3000亿元,增速达到11.3%,占2011年的GDP比重达38%。
2.内部结构不断优化。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行业发展迅速,比重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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