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的语言特征小议
2012-04-29高雅琳
考试周刊 2012年63期
高雅琳
摘要: 法律英语是以英语共同体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等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语言。法律英语的形成与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渊源等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作为一种专门用途英语,法律英语区别于普通英语,具有其独特的语言特征。
关键词: 法律英语专门用途英语法律术语
法律英语(Legal Language or Language of the Law),是一种专门用途英语(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ESP),与科技英语、医用英语、商务英语、金融英语一样,都属于应用语言学范畴。美国权威法律语言学家大卫·麦林克夫David Mellinkoff)教授在其著作《法律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the Law,1963)中把法律英语定义为“在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里,律师在一般的司法活动中通常所使用的语言”。事实上,法律英语是以英语共同体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等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语言。它是人们根据社会文化环境和交际目的、交际对象等语用因素在长期使用中形成的一种语言功能变体。法律英语的形成与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渊源等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作为一种专门用途英语,法律英语区别于普通英语,具有其独特的语言特征。
法律词语是构成法律语言的基本单位,其运用在法律事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语言特点主要体现于其用词的特点。法律英语中的词汇一般都是比较正式的书面语,中间甚至杂有很多古体词,而且为使表达准确,常常使用专业的法律用语,并且大量并列使用同义词或近义词以消除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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