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本质特征 用好基本不等式
2012-04-29林清龙
林清龙
摘要:本题要研究的是ab的取值范围,可以理解其为研究对象为“积的形式”,而已知条件中含有的不仅有ab,也有a+b,即既有“积的形式”,也有“和的形式”。
关键词:基本不等式;教学;特征
中图分类号:G63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139-02
在均值不等式a+b≥2■(a、b∈R+)的应用中,大多强调“一正二定三相等”,这指的是在用均值不等式时该注意的一些要求,本文就不进行过多研究。事实上,问题在于不知何时该用均值不等式解题,因此,笔者认为在学习均值不等式的时候应强调其本质特征:①a+b是两数“和的形式”;②是两数“积的形式”;③均值不等式给出的是两个数“和的形式”与“积的形式”存在着某一不等关系,即a+b≥2■(a、b∈R+);④不等式两边是同次的。只有抓住其本质特征,才能在解题的过程中考虑到应用均值不等式。下面用几个实际例题的分析和解答,来谈谈均值不等式及其变式的应用。
一、均值不等式的应用
例1:已知a+b≥2■(a、b∈R+)。求ab的值范围。分析;本题要研究的是ab的取值范围,可以理解其为研究对象为“积的形式”,而已知条件中含有的不仅有ab,也有a+b,即既有“积的形式”,也有“和的形式”。于是,自然可以产生一种思路,即:利用均值不等式将“和的形式”转化为“积的形式”,这样,原先的等式就转变为只含“积的形式”的不等式了。则问题迎刃而解,得到解法如下:
解:∵a,b∈R+ ∴a+b≥2■
∴2=ab+a+b≥ab+■
∴ab+■-2=(■+2)(■-2)≤0
∴■∈[-2,1] ∵a,b∈R+ ∴■∈(0,1]得。
类似地,也可以轻易解决变式:已知a>0,b>0且ab-a-b-1≥0,求a+b的最小值。
例2:求证:log23>2log32。分析:本题选自于湘教版选修4-5第23页例3,书中的证明思路为:证明log33=log827>log916=2log327,引入中间变量,笔者认为这个证法并不利于学生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