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人法学实践教学法适用的反思
2012-04-18于文波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2年8期
于文波
摘 要: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应当注重实践性,在法学教育过程中,改革教学方法,引入实践教学法已成为一种共识。然而,教学实践中,脱离影响教学的相关因素谈实践教学法,往往使实践教学流于形式,本文拟从影响实践教学效果的前提和相关影响因素的角度出发,探讨成人法学实践教学法适用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关键词:法治意识实践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03(B)-0073-01
1 探讨实践教学法的两个前提
1.1 法治意识的培养
无论何种法学教育形式,无论法学教育采用何种教学方法,必须明确法学教育最主要的作用是法治意识的培养,尤其针对成人开展的法学教育更是如此。由于成人学生多数在职工作,独立性强,具备一定的社会经验,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是法律纠纷时倾向于用惯有的思维和方法去分析或解决问题,对此,法学教育必须注重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必须形成法学专业的学生信仰法律的氛围。
1.2 实践教学法的相关影响因素
教学方法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任何一种好的教学法都不是孤立的,都需要相关影响因素的配合,而不能仅仅局限在单纯的课堂教学环节来思考,必须明确相关影响因素及其作用,并逐渐完善这些因素,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
(1)教学计划的改革。
成人法学教育的教学计划往往是仿照普通高等法学教育的模式而制定的,包括其中的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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