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的思想①
2012-04-18李靖靖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1期
李靖靖,许 君
(1.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南充637009;2.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温州325000)
科学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的思想①
李靖靖1,许 君2
(1.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南充637009;2.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温州325000)
一百六十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而今天我国却采取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消灭私有制”的思想是否相矛盾呢?要解决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科学的理解马恩在《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的思想。
消灭私有制;共产党宣言;资本主义;社会主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1]事隔一百六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国成功实施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并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等内容写入宪法,我国将保护私有财产写入了宪法。人们不禁要问这与马克思和恩格斯“消灭私有制”的思想是否冲突了?问题关键在于我们应如何正确认识和理解马恩在《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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