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测试:金融创新中的食品与药物管理局
2012-04-18艾瑞克A波斯纳格兰威尔文伍巧芳编译
江西社会科学 2012年11期
关键词:金融
■[美]艾瑞克A.波斯纳 E.格兰·威尔文 伍巧芳编译
当金融产品被用于对冲和规避风险时,它们具有正社会效用,然而当它们被用来投机或者监管套利时,它们就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危害。对冲和投机的区别在于,对冲可以减少投资者面临的风险而投机却会增加风险。购买金融产品进行对冲本质上就是投资者付钱让另一方承担风险,而对方通常有比较好的风险吸收能力,可能是因为其具有更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或者持有的资产价值与所承受的风险成反比。相反,投机行为却只是增加其无补偿的风险暴露:这完全是在赌博。投机是一种零和行为,它不仅增加了参与方的风险,也会造成很多负面的第三方影响,比如增加整体经济的系统性风险。
不同种类的金融衍生品被用于对社会有益的风险对冲中,或者社会成本高昂的投机行为中,而大多数金融衍生品可以同时用于两种行为中。20世纪90年代金融市场放松管制的做法是假定收益大于成本。而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人们普遍意识到投机高昂的社会成本,并且明确了在过去三十年中是金融创新大大地促进了投机。当前公共政策面临的挑战是制定一种新的监管制度,既可以保留有益的金融创新,同时又能消除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金融产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模仿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建立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 (或者适当地转移一些功能给现有的机构如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来审核所有新金融衍生品的准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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