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教育的实施途径
2012-04-13刘春兰王立波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刘春兰 王立波
(1.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哈尔滨 150025;2.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41)
社会的发展和转型,使得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不断升级转化,成为我国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使其成为社会关注和研究的热点。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了新生代农民工,指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这个文件明确体现了国家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重视,传递出中央对约占农民工总数60%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关切。所谓新生代农民工,这里主要指的是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周岁以上,受过基础教育但未受过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城市务工的青少年农民工,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1]。
1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教育的意义
新生代农民工在其职业劳动和城市生活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人身权益受侵害、心理失衡、社会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教育,没有一个必要、有效、可行的法律教育实施途径。积极重视和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教育,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改善现实生存境遇,全面提升他们的法制素质,使之尽快适应并融入城市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对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教育途径的研究,有助于从整体上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制素质和职业素养,并为相关部门对有关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教育的一系列决策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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