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抵押贷款探讨:问题与对策
2012-04-12张涵冰岳书铭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9期
关键词:抵押
张涵冰 岳书铭
(山东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山东泰安 271018)
集体林权抵押贷款探讨:问题与对策
张涵冰 岳书铭
(山东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山东泰安 271018)
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林业生产快速发展,营林者积极性空前高涨。然而,由于受集体林权资产特殊抵押品特性、借款人实力单薄、贷款人缺乏激励、相关政策法规不配套等因素的制约,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还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要求。促进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健康发展的对策:完善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机构的改革和业务创新;提高借款人资信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估林权价值;疏通林权抵押物变现渠道,消除抵押物变现的制度瓶颈等。
林业经济;集体林权改革;集体林权抵押贷款
一、引言
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营林者积极性空前高涨,对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剧增。但是,从目前林农和大部分林企的资金积累能力看,单纯依靠自筹资金和政府财政补贴资金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因此,集体林权抵押贷款逐步成为突破林业资金供给瓶颈的一条重要途径。
自1999年起,福建、湖南、浙江等省相继开展林权资产抵押贷款试点,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陆续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在本文,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与林权抵押贷款两者并用)。该业务作为金融机构拓宽农村信贷渠道的一个有益尝试,虽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发展,但由于受林权资产特殊性、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约束、相关法规依据不充分、相关配套服务欠缺等因素的影响,仍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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