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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私营企业和谐劳资关系的伦理途径

2012-03-28辛英伟吴涛刘娜刘姝君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9期
关键词:私营企业伦理道德劳动者

辛英伟 吴涛 刘娜 刘姝君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私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经济建设、人民和谐生活、社会团结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因为资本固有的逐利本性和资本所有者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追求劳动报酬和劳动权益最大化之间的矛盾,是任何形式的市场经济体制都会存在的,所以企业劳资双方之间的对立、摩擦、冲突等矛盾逐步凸显。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不和谐不仅影响企业的发展,而且直接事关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运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定团结,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构建私营企业和谐劳资关系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运用道德方式、发挥伦理优势,通过启发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将会是构建私营企业劳资双方和谐关系的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

一、构建我国私营企业和谐劳资关系的伦理依据

劳资关系是指劳动力的拥有者与生产资料拥有者之间由于雇佣劳动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透过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资契约和团体契约而成立的经济关系,关系的焦点为双方的利益平衡。经济体制的运行离不开伦理道德调整,制度经济学里所谓的“非正式制度”,很大程度上指伦理道德对经济行为的约束。劳资关系具有经济和法律的属性,也具有伦理道德的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讲,伦理道德不仅是和谐劳资关系的内在基础,并且是调节我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对于私营企业劳资关系,伦理道德调节的重要方式是将企业的日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融入道德伦理规范,创建平等、合作、诚信、互利的和谐企业文化。调整劳资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平等自由、彼此尊重的以人为本原则

自由平等、相互尊重是以人为本的基本内容,应该体现在现在的企业管理当中,形成一种人与人和谐的企业文化。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个性、生活习惯、做事方式,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该给员工以合理的自由安排,平等的选择机会,尊重员工的人格、性格、独立性以及缺点和弱点,为员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在形成雇佣劳动关系的时候能够保证他们对工作岗位必要的知情权,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通过多种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关心员工的生活,并尽可能的为员工解除困难。作为劳动者在企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的情况下,应该服从企业的安排、遵守企业纪律、维护企业形象,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实现自己的价值。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应该体现一种资方与劳动者之间的平等自由关系,相互尊重,体现一种人道主义精神,形成一道道德评价标准,让强制管理为情感管理,形成一种良性的和谐互动关系,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

2.机会均等、利益均衡的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是指公道、平等,一视同仁;“公正”,通常指不偏不倚和合理。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公正是指人们之间权利或利益的合理分配关系。公平公正是人类最重要的道德,是人类追求的最基本的价值之一,也是劳资关系中很重要的原则,尤其是资方应该严格遵守。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应该坚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管企业的员工的社会地位、工作岗位及其他种种影响因素,在对待员工的录用、培训、晋升、奖惩、荣誉、报酬等方面,应坚持平等对待,给予员工合理均等的发展机会。员工作为劳动者,关心的焦点是切身利益,在利益分配过程中,企业应该坚持以工作效益为前提,形成良性竞争,给予劳动者合理均衡的利益分配,实现劳动者利益与企业利润平衡的最大化。

3.依法履约、承担责任的权利义务协调原则

权利是为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定为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义务是指法律对公民或者法人能够做出或不能够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对应做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劳资双方在形成雇佣劳动关系后首先应该遵守的就是劳资合约,遵守合约中的相关规定,承担义务和责任,为权利的实现而合作努力,依法履行合约也是一种道德修养良好的表现。对于合约,并不一定能够完全的规定劳资双方的义务,对于习俗、约定的合理的义务,包括对社会的责任,劳资双方也应该承担,在承担义务责任的同时,员工为企业创造了效益,企业为员工提供了劳动报酬,实现了权利义务的协调一致,也是践行道德的过程。同时,企业对于社会的责任,并非是一种负担,勇于承担责任将会形成企业的理念,为培养企业员工的伦理道德修养提供了良好的典范,形成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效益。

4.诚实守信、合作互惠的义利一致原则

义利问题指道义和利益的关系问题。义利关系问题既涉及道德与物质利益关系问题,又涉及公利与私利关系问题。劳资关系的本质就是利益分配问题,获取利益是企业设立及劳动者参与劳动的根本原因,而利益的实现涉及到企业和员工的义利协调统一问题,在处理劳资关系中的义利关系问题,劳资双方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合作互惠。对于资方应该做到确保员工了解企业的必要信息、遵守对员工的各项承诺、严格执行双方订立的劳动合约、加强员工间及员工与企业间的信任,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相互间合作;对于劳动者,应该向资方提供真实的身份、教育、技能等与工作相关的信息,服从企业的管理、遵守合约、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并遵守合约解除后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相关规范,做到对企业的忠诚,劳资双方形成合作互惠的关系,实现劳资双方的义利统一。

二、我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私营企业蓬勃发展,对劳动力有强大的吸纳能力,促进了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但是在其发展壮大过程中,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了其和劳动者之间必然会出现利益的冲突,必然会出现劳资关系的不对等、不和谐。我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不和谐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劳资双方权利义务不一致

劳动合同制度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一项保证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制度,是对劳资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束的基本依据。事实上,由于中国劳动力市场存在供大于求的现象、劳动者的自主权程度低、社会地位不高,资方具有充分的选择权,致使劳资双方地位悬殊,企业在用工方面根本不会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许多的不合理条款,造成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出现严重的不对等。劳动者工作环境恶劣、没有必须的安全措施、延长工作时间、得不到必要的岗位培训、工资收入不合理、应有的社会保险不完善、倡导为公司奉献的免费加班;作为雇佣方的企业主凭借用工优越的选择权以及企业利润的分配优先权,占有企业利润中尽可能多的部分,造成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与该享有的权利严重不一致,严重影响劳资关系的和谐。

2.劳资双方利益分配不合理

企业主设立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益,劳动者进入企业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取利益,而两者的利益都是来源于企业的利润,如何分配企业的利润即利益的分配成为劳资双方争议的焦点。劳动者的利益获得以工资的形式,企业主也即资方的利益获得以企业的整体盈利形式,但是由于劳动力供求失衡、企业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致使工资由企业单方意志决定、其计算方式与企业的整体盈利不挂钩,盈利多少与工资没有联系,企业占有了大部分的利益,劳动者损失了应该获得的利益,有的企业甚至还会通过克扣工资、增加劳动强度、通过严格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占有更多劳动者的利益。长期的利益分配不合理导致劳工生活困难,必然促使劳资矛盾进一步激化,影响劳资关系的和谐。

3.劳资双方权益保障不健全

健全的权益保障机制对维护劳资双方权益、协调劳资关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应该在本着保障劳资双方权益的原则下,在劳资双方的市场化过程中建成具有代表双方利益的组织及政府的参与来正确的处理双方的权益纠纷。但是,目前我国私营企业普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或者建立的工会组织不是代表劳动权益的组织,工会不具备维权能力,劳动者对工会维权不信任,同时维护企业利益的行业协会或者企业主维权组织并没有建立,双方处理权益纠纷也没有完善的对话机制,在双方发生冲突的时候只能通过比较激烈的方式解决,在劳动者利益受损的同时,企业的发展也受到影响,劳资双方的关系也进一步恶化。

三、构建私营企业和谐劳资关系的伦理途径

1.加强道德教育,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员工维权意识

加强道德教育,提高企业主和员工的道德修养是建立和谐劳资关系的基本保障,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员工维权意识有利于建立平等劳资关系。运用伦理道德手段调整劳资关系,需要劳资双方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应该开展包括个人道德、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以及社会责任感的全方位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的整体道德素养,充分认识到社会提供给我们优越的环境,我们应该回报社会,回报社会是每个人对社会应负的责任。在劳资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企业家应该充分认识到,企业是为特定的社会需要服务的,开办企业不仅仅是谋利的手段,而应该是为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方式;建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尊重和关爱企业职工,依靠企业职工办企业,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式,是实现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及职业法律培训,充分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应该享有的权利,在遭遇到企业侵犯利益的时候,运用法律、工会维权等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实现自己在企业里应该享有的权益。

2.健全法制体系,实现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的结合

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相结合是实现和谐劳资关系的重要保障。伦理道德建设基本上是一种心理建设、文化建设,依靠内心的信念、社会舆论和风俗习惯对人们的行为及关系进行约束,不具有强制性。而法律依靠强制性手段对企业及员工的行为进行约束,法律法规对人们的约束不属于伦理道德范畴,却对伦理道德建设具有促进作用,企业在法律长期的良性约束下,必将逐步形成伦理道德性质的传统习惯,完善企业的自我约束。目前我国虽然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但是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不断健全法律体系,为道德调整劳资关系提供法制保障。健全的法律体系与道德约束相结合,道德调整不到的地方由法律约束,法律调整不到的地方由道德补充,对劳资关系进行全面的规范,促进劳资双方遵守原则,实现劳资关系的和谐。

3.加强舆论宣传,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舆论宣传,完善企业管理监督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科技进步及社会发展促进了现代媒体事业的繁荣,企业对社会的透明度越来越高。宣传积极、健康的主流思想,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光荣道德风尚,为和谐劳资关系的建立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通过媒体揭露那些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对企业不遵守道德规则、法律规范的行为进行曝光,起到监督的作用,约束企业的不合法、不和谐行为。通过舆论宣传,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逐步形成劳动者监督、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企业管理监督机制,促进企业形成和谐的劳资关系。

[1]常凯.劳动关系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2]贺艳秋.现阶段我国私人企业劳资关系的伦理基础[J].社会主义研究,2003(5).

[3]王艳斌.当代中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伦理思考《河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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