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转让价格与盈余管理
2012-03-06陈亮
华东经济管理 2012年8期
关键词:管理
陈亮
(广东金融学院 会计系,广东 广州 510521)
公司治理、转让价格与盈余管理
陈亮
(广东金融学院 会计系,广东 广州 510521)
上市公司在公平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可以减少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但上市公司往往会利用关联交易对公开报表中的盈余信息进行调整,从而侵害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取上市公司披露的关联方销售总利润这一独特数据,对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否有助于限制管理层通过转让价格操纵盈余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董事会中有高比例的独立董事或低比例的代表母公司的董事、董事会主席与CEO的职位不相容以及在审计委员会中有财务金融专家的上市公司,不太可能进行转让价格操纵。
公司治理;转让价格;盈余管理
一、引 言
先前的研究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作为一种有效的机制能够缓解管理的投机行为,以提高公司的报告质量,增加公司的价值[1]。一些研究集中在如何治理首席执行官和高层管理者的行为方式。公司所有权结构和董事会的结构表现了公司的治理风格,已被用来帮助解释公司重组(Netter et al.,2009)、股利决策和经营者股票期权的定价[2-4]。其他的研究包括:公司治理制约了企业财务报表利用操纵性应计的机会主义(林钟高、徐正刚,2002)、群体间的借贷以及公司诈骗[5-7]。
一个被忽视的研究领域是管理层关联方销售的决策,对该领域交易的监控和审计是困难的。通过操纵转让价格,资源能够在不同股东之间进行转移,从而导致一些股东受益,而另外一些股东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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