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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药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及融资策略研究

2012-02-09丁晓玥潘勤孙琳梁毅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南京0009天津中新药业研究中心天津300457

中国合理用药探索 2012年8期
关键词:医药企业专利权专利

丁晓玥潘勤孙琳 梁毅(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 南京0009;天津中新药业研究中心,天津,300457)

我国医药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及融资策略研究

丁晓玥1潘勤2孙琳2梁毅1(1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 南京210009;2天津中新药业研究中心,天津,300457)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现代融资工具,为我国中小型医药企业开辟了一条有效的融资渠道。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医药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为我国医药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提供策略。

医药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目前,医药行业在我国虽然已成为朝阳产业之一,但我国的医药企业有很大部分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对于这一规模的企业来说,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再加上我国市场融资机制不健全,纵然是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也会因为缺乏资金而无法将好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这种情况下,医药企业往往处于有技术没资金的尴尬境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解决这一困难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一个有效手段。

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概述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以企业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质押物,由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提供中介服务,担保公司等提供信用担保,由银行提供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1]。企业、银行、评估机构三大主体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企业、银行、评估机构三大主体关系

企业可以出质的知识产权种类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和著作财产权。其中专利权质押又分为发明专利权质押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质押。但目前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型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比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企业可凭借其拥有的有效期不少于8年的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不少于4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使用其至少在2年以上、有盈利能力的商标专用权,从银行获得一定数量的贷款金额。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中驰名商标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30%,普通商标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0%,最长期限可达3年[2]。贷款的额度一般控制在人民币1千万元以内,最高额度不超过3千万。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但如果确实需要,最长不超过3年。

目前,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知识产权融资已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操纵体系,如日本的政府主导模式,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es Association,SBA)担保模式,而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开展的较晚,尚不成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2 我国医药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2.1 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企业数量少

就知识产权出质量最多的专利情况而言,我国年度专利申请量已于2010年破百万件,专利授权量也达每年几十万件。而相对于这庞大的数字而言,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信息库资料统计,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全国累计实现专利权质押仅3 361件,质押金额达人民币318.5亿(含外汇)[3]。6年累计的质押总数还不及1年专利授权量的1%,质押金额相较于全国上亿万元的银行贷款相比更是九牛一毛,若再细分到医药领域更是微乎其微。2009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受惠企业187家,其中医药企业只有23家,这与我国上万家中小型医药企业的融资需求相比,显得微不足道。这一问题的出现,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倾斜力度不够有着明显关联。以日本来例,由于其政府政策及金融协助的强力推动,自2006年起至2009年,每年都有近300家企业进行了知识产权融资,其中化学产业(医药产业为其子类)进行融资的案例一直排名前5[4]。

2.2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低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是指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标的物时银行就每笔贷款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目前,我国各试点地区推出的《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对质押额度均有所限制,一般不超过专利评估价值的30%。然而,对于科技创新含量较高的医药企业来说,对融资金额的这一限制很难满足药物研发、生产的资金需求。例如,某医药技术公司的蛋白多糖生物活性物质发明专利[5],经过评估价值为600万元,而银行只发放其150万元,贷款额度仅为评估价值的25%。相对而言,一些发达国家在贷款额度上远超我国,如日本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一般能占到评估价值的50%以上,单笔额度可达1~5亿日元(850~4 250万人民币)[6],SBA能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为75万美元[7],这一数额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的药物研发、生产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2.3 知识产权质押还款期限短

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还款期限短,一般为1年,少数地区延长至2~3年。对于企业来说,1年的贷款期限是非常短的,资金投入1年很难实现产出,尤其是对于医药企业,药品的研发周期短要2~3年,长可达10~15年,与这一周期相比,1年的贷款期限仅仅只能为企业提供一时的资金周转,限制了医药企业的长期发展和长远规划。与我国不同,美国在还款年限上的设置一般为5~20年[8],日本也一般设置为4~5年,并可申请延期。宽松的贷款期限更利于满足医药企业对于资金“长周期、高投入”的实际需求。在我国,大部分医药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往往处于一个成长期,这个时期,企业已掌握了一定的专利技术,但经过前期研发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后,在准备将已有专利技术产业化的道路上容易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所以设置中长期的还款期限对医药企业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更有利于促进药企的发展与创新。

2.4 药品专利价值评估难上加难

知识产权由于其自身的专业性、复杂性和不稳定性,给价值评估造成了很多困难,再加上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还不够规范,对于知识产权价值的最终评估结果往往缺乏准确性。这一点体现在药品的专利价值评估上更为明显。在专业性方面,我国医药知识产权学科上处于建设阶段,就目前国内的知识产权评估人才储备来看,既懂医药又懂知识产权的复合型人才还很缺乏。其次,药品专利的复杂程度较高:专利类型多,权力范围宽泛,一项专利可能涉及多种药品,一种药品可能会涉及多项专利。另外,专利产品的市场范围和应用价值也决定了专利的价值评估,如治疗患病人数较多病种的药品,其市场价值较大,专利价值也相应较高[9],以上这些因素都应当在进行价值评估时综合考虑。最后,医药行业发展迅速,技术进步较快,这种新技术突破也很容易影响到原有专利的价值。由此看来,想要全面准确地对药品专利价值进行评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策略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出质物包括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商标专用权两种。医药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解决融资难问题,一般以专利质押贷款为主。

3.1 融资模式的确定

对医药企业来说,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首先应密切关注政府政策。由于我国目前关于知识产权质押的具体管理办法主要有各地政府制定,如上海、四川的政府担保模式,天津的知识产权与有形资产捆绑式质押模式等;同时,有些地方政府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还专门设立了专项奖励政策或政府补贴,如广东东莞市。所以企业应根据所在地的政策选择自己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制定自己的融资策略。

3.2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策略

企业应提供确实有较大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质押,并选择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评估中介机构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就专利权价值评估来说,权属的完整性,法律的保护程度,剩余的使用年限等都是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10]。为了能有一个较好的评估结果,企业应当:①保护权属的完整性:根据《专利法》履行必要的年检、登记、变更等手续。②注意法律保护程度:专利所处法律状态不同价值也就不同,从初审到实审到授权,越在后面的阶段其价值越大;权利要求的完整性也影响专利价值,权利要求书提出的保护范围越大,法律保护范围越大,专利价值越高。③注意剩余使用年限:一般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与4年,在这个基础上采取专利技术的经济寿命与法定使用年限孰短的办法来确定剩余使用年限,使用年限越长其价值越大。

另外,企业应当尽可能提供完善的评估资料,以帮助评估机构的对知识产权价值作出准确的评估。除专利本身的技术资料外,企业的基础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简介、企业营销网络分布等),企业的行业证书(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药品注册证等),企业的财务资料(资产负债表、专利产品相关财务收益统计、产品开发研制资金投入及费用统计等)等都影响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结果。

3.3 知识产权管理策略

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做到产权清晰,组织架构合理,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从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多角度、全方位创造和维护自主知识产权[11]。尤其是对医药企业这样高技术、高投入的企业来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正是利用企业的技术优势解决资金投入的需求。企业如果能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合理管理、全面维护,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还能最大化地将其价值直接变现,为解决企业困难提供最有力的帮助。

4 医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案例分析

2012年1月,天津药物研究院凭借其发明专利“血府逐瘀滴丸及其制备工艺”,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通过评估,最终成功获得了500万元的专利质押贷款及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的贴息支持。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于以下几方面。

4.1 正确选择质押专利

截至2012年,该研究院已有400余件专利及130件授权专利。通过精心筛选,最终决定以“血府逐瘀滴丸及其制备工艺”立项,向银行开展专利质押贷款。由于该项专利的创新性强,生命周期长,药物疗效显著,市场前景明确,并且相应的产业化基地即将建成投产,所以可作为一个非常合适的质押标的。

4.2 摸透政府政策,努力争取支持

天津市作为国家首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直辖市,专门针对此类融资模式先后出台了《天津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专利资产评估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该研究院在深入研究这些文件的基础上,积极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及政府贴息。

4.3 选准评估公司,抓住关键环节

对质押专利的评估是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关键环节,该研究院通过精心选择,确定了专业水平高、行业信誉佳的评估公司。同时向评估公司提供了详细的基础资料,包括项目介绍、项目特点分析、市场前景分析、风险预测、近3年财务数据等。评估机构也在深入分析医药行业宏观形势的基础上,组织多方业内专家共同审评,确定了专利价值,对质押专利给出了1 300万的评估值,为银行确定贷款额度提供了科学有力的参考。

5 结语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是近几年才刚刚兴起的融资模式,鲜有在医药领域的应用,所以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较多的困难。不过,这一融资模式在一些发达国家已形成一套完善体系[12],建议医药企业在观察我国融资制度的同时,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出最符合自身发展及创新的融资策略。

[1]孙波.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之路[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1(3):42-43.

[2]李琳.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用知识转换融资[J].经济导刊,2007(2):49-50.

[3]全国累计实现专利权质押3361件,质押金额318.5亿[EB/OL].[2011-12-20].http://www.gov.cn/gzdt/2011-07/25/content_1913620.htm.

[4]日本政策金融公库[DB/OL].[2011-12-20].http://www.jfc.go.jp/.

[5]刘珊.多家银行力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EB/OL].[2012-11-10].http://www.sipo.gov.cn/m tjj/2011/201107/t20110721_612324.htm l.

[6]丁锦希,顾艳,王颖玮.中日知识产权融资制度的比较分析——基于创新药物专利质押融资现状的案例研究[J].现代日本经济,2011(3):11-19.

[7]柳斌.美国小企业融资经验对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启示[J].金融经济,2010(14):56-57.

[8]左玉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热的冷思考——基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模式与美国SBA模式比较研究[J].电子知识产权,2010(11):48-49.

[9]龚朱,程黎明,高萍,等.医药发明专利的价值评估要素探析[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09,22(4):221-224.

[10]刘玉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资产评估的研究[J].中国资产评估,2011(2):16-17.

[11]宋伟,王金金,宋小燕.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进程和出路[J].科技与法律,2010, 84(2):62-65.

[12]徐栋.中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展状况研究[J].电子知识产权,2009(8):508-511.

The Situation and Strategies of Pledge and Financing with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Chinese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Ding Xiaoyue1,Pan Qin2,Sun Lin2,Liang Yi1(1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chool of 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Jiangsu Nanjing 210009,China;2 The R&D Center of Tianjin Zhongxin Pharmaceutical Corporation,Tianjin 300457)

As one ofmodern financing instruments,the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for pledge and financing has opened up an effective financing channel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in China.This paper analyzed the situ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used for pledge and financing in Chinese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and the strategieswere put forward.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Pledge and Financing

10.3969/j.issn.1672-5433.2012.08.014

丁晓玥,女,在读硕士。研究方向:药品质量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E-mail:dingxiaoyue1016@hotmail.com

潘勤,男,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药事管理与天然药物化学。通讯作者E-mail:qinpan@vip.sina.com

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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